我局收到博羅縣代建項目事務中心提出辦理位于博羅縣羅陽街道中城北路北側地段博羅中等專業學校新校區總平面方案(預審)調整審查的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現對相關事項公布如下:
建設項目名稱:博羅中等專業學校新校區總平面方案(預審)調整審查
建設項目內容:原方案于2024年11月14日經第十七屆縣政府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第六十三次(2024—18次)會議審議通過,主要內容為:該項目由2棟5層實訓樓、1棟4層教研樓、1棟1層多功能展廳、1棟1層學術交流中心、1棟4層綜合樓、1棟2層圖書館、1棟2層體育館、1棟6層教學樓(已建)、1棟5層教學樓、1棟4層實訓樓(已建)、1棟3層實訓樓(已建)、1棟4層實訓樓、1棟10層高層生活樓(包含1個1層食堂)、1棟9層高層生活樓(包含1個2層食堂和6層教師宿舍)、1個田徑場、兩間設備房、兩座門樓和1個地下室組成,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如下:計算指標用地面積99161平方米(預審用地面積),總建筑面積89392.38平方米,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77986.95平方米,不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11405.4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8211.07平方米,架空面積3194.3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24640.93平方米,建筑密度24.85%,容積率0.79,綠地率35%,機動停車位180個,非機動停車位1281個。
現建設單位申請調整方案,因項目深化調整相關建筑的高度,項目布局及相關技術指標均不變,調整具體內容:
1.B8#實訓樓(保留建筑)因教學使用功能問題調整,層數由3層調整為4層,建筑消防高度由11.88米調整為16.44米。
2.其余建筑的調整建筑消防高度,調整幅度0.1-0.45米。
要求:根據《廣東省河道管理條例》《關于博縣中等專業學校新校區西側及南側水渠水利控制條件的復函》(博水函〔2024〕544號)等相關要求,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建設房屋等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本項目應按照相關規定保障消防車道及水利搶險通道的開放性和通暢性。
凡與以上申請事項有重大利益關系的關系人(單位),可依照《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的規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內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聯系人:郭工
聯系電話:0752-6260623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