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龍溪街道辦事處報審的位于博羅縣龍溪街道長湖村梅花嶺經濟合作社、長湖經濟合作社位于羅竹嶺、指揮部、大坑(土名)地段的廠區總平面方案(預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現對相關事項公布如下:
建設項目名稱:廣東松川汽車精密部件有限公司電動車件及裝配式幕墻構件生產線新建項目
建設項目內容:龍溪街道辦報審總平面方案(預審)的工業項目(DQHP-02-02-02)廠區位于博羅縣龍溪街道長湖村梅花嶺經濟合作社,長湖經濟合作社位于羅竹嶺、指揮部、大坑(土名)地段,用地面積29419.9平方米,該項目用地分為宗地一和宗地二。
宗地一:已由廣東松川汽車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取得用地權屬,《不動產權證書》編號為粵(2024)博羅縣不動產權第0007398號,權利類型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權利性質為出讓,使用期限2023年12月29日起,2027年12月28日止。《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編號為博自然資(用地)掛字〔2023〕73號,于2023年9月15日業經十七屆縣政府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第三十八次(2023-15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經縣政府批準,主要內容為:用地用海分類代碼100102,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工業用地,計算指標用地面積25655.5平方米,容積率≥1.6,計容積率建筑面積≥41048平方米,建筑系數≥40%,綠地率15%~20%,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比例≤7%(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比例≤15%)。機動車停車位配建標準為:廠房及自用庫房每100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0.3個,行政辦公及生活設施每100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1個(高層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房應設置地下停車庫,地下停車比例≥70%;若因地質條件限制不能滿足地下停車比例≥70%的要求,可根據實際情況經縣政府批準后調整地下停車比例)。
宗地二:《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草案)》編號為博自然資(用地)掛字〔2025〕4號,主要內容為:用地用海分類代碼為100102,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工業用地,計算指標用地面積3764.4平方米,容積率≥1.6,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6024平方米,建筑系數≥30%,綠地率15%~20%。工業項目所需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且建筑面積≤工業項目總建筑面積的15%。工業生產必需的研發、設計、檢測、中試設施,可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之外計算,且建筑面積≤工業項目總建筑面積的15%,并符合相關工業建筑設計規范要求。機動車停車位配建標準為:廠房及自用庫房每100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0.3個,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每100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1個(高層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房應設置地下停車庫,地下停車比例≥70%;若因地質條件限制不能滿足地下停車比例≥70%的要求,可根據實際情況經縣政府批準后調整地下停車比例)。本地塊須與周邊地塊統一開發建設。
經研究,原則同意龍溪街道辦工業項目(DQHP-02-02-02)廠區總平面方案(預審),主要內容為:該項目由3棟5層高層廠房、1棟4層多層倉庫、2棟1層多層倉庫、1棟5層多層辦公樓、1棟6層多層宿舍樓、配電房、消控室、地下消防水池及垃圾收集站組成,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用地面積29419.9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積1186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57690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57290平方米,不計容建筑面積4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積400平方米),容積率1.95,建筑系數40.31%,綠地率15.87%,機動車地面停車位226個,非機動車停車位23個。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建筑占地面積為1530平方米(占用地面積的5.2%),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建筑面積為7600平方米(占工業項目總建筑面積13.17%),廠房生產的火災危險性類別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二級。
有關該項目的詳細信息,可在博羅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uanhaizheng.cn)、現場和我局城鄉詳細規劃股查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內,凡與以上事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關系人(單位),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廣東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以真實身份向我局提出書面意見并附 有聯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該公示文件為批前公示,后續核發各類工程許可應以審批的總平面藍圖為準。
聯系人:曾工
聯系電話:(0752)6260623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