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惠州市香江智能電器有限公司、惠州博羅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提出辦理位于博羅縣園洲鎮陣村村任屋、朱屋、下朱經濟合作社過海大埔(土名)地段粵(2021)博羅縣不動產權第0022926號用地的廠區總平面方案調整審查的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現對相關事項公布如下:
建設項目名稱:惠州市香江智能電器有限公司廠區總平面方案調整審查
建設項目內容:原方案于2021年3月21日經2021年第5次局聯審小組會議審議通過,主要內容為:該項目由2棟7層高層廠房、1棟10層(部分2層)宿舍樓、1棟1層倉庫及1層地下室組成,技術經濟指標為如下:用地面積49979㎡,計算指標用地面積49979㎡,建筑基底面積20212㎡,總建筑面積147441㎡,計容建筑面積155685㎡,不計容建筑面積8256㎡,宿舍樓基底面積2872㎡(占用地面積的5.7%),宿舍樓建筑面積20850㎡(占總計容建筑面積的13.4%),建筑密度40.44%,容積3.12,綠地率15%,地下停車位480個(其中地上250個、地下230個)。廠房生產火災危險性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一級。倉庫生產火災危險性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二級。香江公司在2021年3月開始按照規劃控制要求辦理報建手續,目前已建成2棟7層廠房、1棟10層宿舍、4座連廊、地下室,其中1號廠房、2號廠房、宿舍樓A、連廊1、2、3及地下室并未按上述已批方案執行。
根據《博羅智能裝備產業園起步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地塊南側市政道路黃巢墩大道寬度由原來58米調整為24米,道路走向由原來彎曲向調整為與惠州市香江智能電器有限公司用地平行的東西向。同時因廠區發展需要,惠州市香江智能電器有限公司申請調整方案,調整內容為:
1、門衛1東移,基底面積由64平方米調整為147.64平方米,計容計總面積由64平方米調整為45.11平方米,建筑面積由64平方米調整為147.64平方米。
2、取消門衛2,改為崗亭。
3、中轉倉庫調整為1#、2#中轉倉庫,基底面積由264平方米調整為2368.76平方米,計容計總面積由264平方米調整為4737.52平方米,建筑面積由264平方米調整為2368.76平方米。
4、已建建筑相關面積按實測報告數據。
調整后主要內容:該項目由2棟7層高層廠房(已建)、1棟10層(部分2層)宿舍樓(已建)、1棟1層中轉倉庫、2座棟7層連廊、2座棟2層連廊、1間門衛室和1個地下室(已建)組成,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如下:計算指標用地面積4997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50666.64平方米,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161345.62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積22356.40平方米,建筑系數44.73%,綠地率14.12%,容積率3.23,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3019.64平方米(占總用地面積的6.04%),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計容建筑面積20503.10平方米(占項目總計容建筑面積的12.71%),機動車停車位487個(其中貨車車位15個[折算系數為2.5],地下停車位230個),非機動車位85個。廠房生產的火災危險性類別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一級。倉庫生產的火災危險性類別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二級。
凡與以上申請事項有重大利益關系的關系人(單位),可依照《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的規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內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聯系人:郭工
聯系電話:0752-6260623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