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圣有利電機有限公司送審廠區總平面方案位于博羅縣園洲鎮和安大道東側地段,用地面積30243.50㎡,不動產權證編號為粵(2023)博羅縣不動產權第0003511號,用途為工業用地。《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于2022年10月10日經第十七屆縣政府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2022-14次)審議通過,控制指標為:用地性質為一類工業用地(100101),用地面積30243.50㎡,計算指標用地面積30243.50㎡,可用地面積30243.50㎡,容積率1.6 -2.5,建筑系數≥30%,計算容積率總建筑面積48389㎡- 75608㎡,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比例≤7%(建筑面積占計容總建筑面積比例≤20%),綠地率15%-20%。
原方案于2023年9月15日經博羅縣十七屆縣政府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第三十八次(2023-15次)會議審議通過,主要內容為:項目由6棟5層廠房、2棟6層宿舍和地下消防水池組成。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如下:總用地面積30243.5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76342.09平方米,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75608平方米,不計容積率建筑面積734.0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14795.73平方米,建筑系數48.9%,綠地率15%,容積率2.5,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建筑占地面積占總用地5%(其建筑面積占比10.3%),機動車停車位281個。廠房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二級。
因原方案不滿足現有生產工藝高度和生產流線需求,惠州市圣有利電機有限公司申請調整總平面方案,調整的主要內容為:
1、1-5棟廠房合并為1棟廠房,名稱改為A棟廠房,層數由5層調整為一層,消防高度由23.9米調整為45.8米。
2、廠房6由5層調整為9層,名稱改為B棟廠房,調整建筑體量,消防高度由23.9米調整為16.1米。
3、取消宿舍1,調整宿舍2的位置及建筑體量,層數由6層調整為7層,消防高度由23.0米調整為23.9米。
4、調整門衛室建筑體量,層數和高度不變。
5、調整后項目總建筑面積由76342.09平方米調整為35958.5平方米,減少了40383.59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由75608平方米調整為48531.17平方米,減少了27076.83平方米;不計容建筑面積由734.09平方米調整為110.6平方米,減少了623.4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由14795.73平方米調整為14994.86平方米,增加了199.13平方米;機動車停車位由281個調整為177個;容積率由2.5調整為1.6。
調整后廠區總平面方案主要內容為:項目由1棟1層廠房、1棟9層廠房、1棟7層宿舍(含5G基站)、一間1層門衛室、一個消防水池(成品水箱)和一個垃圾收集點組成,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用地面積30243.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14994.8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5958.5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48531.17平方米,不計容建筑面積110.6平方米,容積率1.6,建筑系數49.6%,綠地率15%,機動車地面停車位177個,非機動車停車位45個。配套設施占地面積為754.78㎡,占總用地2.5%(其計容建筑面積為3591.89㎡,占項目計容總建筑面積7.4%),廠房生產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和耐火等級為:A棟廠房是丁類二級,B棟廠房是丙類一級。
有關該項目的詳細信息,可來向我局城鄉詳細規劃股查詢。
凡與以上申請事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關系人(單位),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內向本局提出申訴。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聯系人:羅工
聯系電話:(0752)6260623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