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困難重重,但惠州市自然資源局為人民服務的步伐從未停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法規來指導各項重點工作,繼續推進惠州邁向一流城市的步伐,下面讓我們來盤點一下2020年的惠州市自然資源領域十大政策制度“新星”,看看哪一個是你印象最深的吧?
1、《惠州市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
政策簡介:《行動方案》高度重視隱患巡查排查工作,夯實群防群測基礎,扎實做好地調工作,計劃兩年時間內完成三年行動涉及的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加強隊伍業務能力提升,增強科技支撐能力,提高監測預警專業化水平。
社會影響:2020年我市共排查檢測出156處隱患點,通過提前預警,事中監測,事后防范,汛期均無險情發生,建立高效科學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在防災減災日和日常工作中多次進行了地質災害防治方面的消息更新和知識宣傳,先后撰寫稿件30余篇,多篇稿件被轉載。
2、《惠州市建筑類規劃審批管理文件匯編 (試行修訂版)》
政策簡介:《管理文件》規定在取得規劃許可后允許合理誤差、實施容缺承諾辦理,精細項目規劃、優化城市設計風貌引導,搭建行業誠信體系,規范行業行為。
社會影響:《管理文件》明確了各方職責,重新梳理規劃審批的標準規范,簡化程序、增加彈性、統一標準,推動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流程進一步簡化,提高審批效率,提高服務質量,助力項目加速落地。
3、《惠州市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
政策簡介:《辦法》明確了考核實施主體,優化了考核組織方式,完善了考核主要內容,制定了考核獎懲措施,強化了考核結果應用。
社會影響:貫徹落實了黨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時代耕地保護戰略,嚴格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堅守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建立健全縣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制度,明確縣(區)、管委會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4、《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征求意見稿)》
政策簡介:《征求意見稿》在多個群眾關注度高的方面均有修改。例如在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方面;又如為更好地保護村民住宅合法權益;還有群眾關注的青苗補償和養殖產品的補償標準也進行了適當調整和完善。更好地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社會影響:未來將進一步規范本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工作,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及其他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社會經濟和諧發展。
5、《惠州市惠城中心區“三舊”改造專項規劃》
政策簡介:以規劃統籌為抓手,協同做好城市更新項目的空間和時序的有效統籌,形成四個層次的總體管控體系,確保我市城市更新工作規范有序推進。
社會影響:該規劃政策指引部分已于2019年第五、七次市建設用地領導小組會議討論通過,并按照會議精神編制印發;規劃管控部分已于2019年12月31日通過專家評審,正通過具體項目的實操完善提升整個規劃管控體系。完善后將使得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將更加規范有序的推進。
6、《惠州市農村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方案》
政策簡介:根據國家、省工作要求,明確摸排范圍和內容,摸清2013年以來全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社會影響:通過開展摸排工作,全面摸清我市農村占用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7、《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市級海域使用權會審會簽制度》
政策簡介:有效承接市級海域使用權審批事項,建立市級海域使用權審批的配套監督、實施機制。
社會影響:明確市級海域使用審批會簽部門,確定審查工作要點,企業辦事更方便、明確,嚴格執行對用海的項目實行審批前公示,審批后公告工作機制。企業對海域的使用更規范、合理,保障海域資源的合理利用和海域功能的充分發揮。
8、《惠州市自然資源局會議開放制度(試行)》
政策簡介: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務公開工作,規范會議開放,增強決策的透明度和民主參與度。
社會影響:將進一步規范自然資源管理,實現自然資源全業務的網上運行和全程在線監管,促進自然資源依法行政、廉潔行政、高效行政、
陽光公開,對自身權利職責形成牽制約束、有利于對自身工作的監督。
9、《惠州市實施工業園區提質增效行動方案》
政策簡介:按照“千億園區,萬億產業”的工作目標,把工業園區建設成為全市產業轉型升級與創新發展的先導區,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社會影響:在惠州本地形成制造業創新集聚高地、綠色發展高地和營商服務高地,為我市打造“2+1”現代產業集群提供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10、《惠州市自然資源局關于惠州市惠城區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的指導意見》
政策簡介:按照“依法依規、尊重歷史、便民利民、統籌兼顧、分類處理”的原則,市本級前期指定的處理意見有效期即將屆滿,結合中心城區的實際,擬定了更加完善的指導意見。
社會影響:加快了處理我市惠城區不動產登記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的進度,切實規范不動產登記行為,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為其他縣區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提供參考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