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供應商:
博羅縣政務便民自助服務終端服務項目將進行采購,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名稱
博羅縣政務便民自助服務終端服務項目
二、采購項目預算
人民幣¥230000.00元(大寫:貳拾叁萬元整)。
三、項目內容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22〕290號)《惠州市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工作的實施方案》(惠市政數〔2023〕51號)要求,推廣24小時自助服務,推動更多事項全程自助辦理,實現政務服務“就近辦、家門口辦”,擬實施博羅縣政務便民自助服務終端服務項目,采購11臺政務便民自助服務終端服務,包括設備安裝及一年設備耗材使用費用。
四、項目清單
服務要求:
(1)升級服務
在正常條件下保證系統正常穩定運行的系統擴充、版本更新升級及功能更新服務措施,與惠州市灣區通辦政務便民自助服務平臺同步升級。在服務期間,如惠州市級灣區通辦政務便民自助服務平臺升級提供擴展增加除營業執照打印以外的其他證照打印功能,如食品經營許可證、特種設備許可證等高頻證照,此次項目服務終端需同步升級,實現更多證照在終端打印及多功能拓展結合。應用系統提供的某些功能在本項目中有特殊的版本時,供應商在今后推出的所有新版本中必須支持該功能,提供的新版本必須是向下兼容的。
(2)優化服務
在正常條件下改進系統性能的各項建議,包括系統資源分配與效率改進建議、軟件配置規劃和性能優化建議、系統容量預測建議等。在提供質保的期間內,投標人對采購人產生新增功能開發、功能修改要求需全部響應。
(3)咨詢服務
在服務期內提供免費的系統軟件應用和維護技術咨詢服務。在項目服務期滿后,供應商仍應滿足采購人對所出現故障的系統進行維修的要求,并只收取工本費。
(4)培訓要求
供應商要根據工程實施的進度及時安排培訓和授課。供應商負責對相關部門及指定的用戶進行應用性的培訓。
五、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3.供應商的經營范圍必須滿足本次項目范圍以及供貨和售后維護保障能力。
4.參加本項目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投標人對本項目貨物及其相關服務進行分包和轉包。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遞交項目方案時間、地點
遞交時間:2024年11月18日17時30分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郵寄遞交的以我方收件時間為準)。送達地點:博羅縣羅陽街道商業西街155號1號樓博羅縣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審批協調服務股。項目方案必須在截止時間前送達,逾期送達不予接受。
要求:項目方案(含報價)必須在截止時間前送達,逾期送達不予接受。項目方案(含報價)加蓋單位公章,并貼好密封條、加蓋密封章。
七、報名須提供以下資格證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2.若是被授權人參加報名則須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簽名的委托書(原件加蓋公章)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注:已領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則提供最新的營業執照副本/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即可)復印件加蓋公章。
4.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同時,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需提供以上內容的查詢結果證明資料并加蓋公章)。
八、確定供應商方式
根據項目方案且優先滿足服務要求的擇優選取供應商,確定后另行公告通知。
聯系人:譚小姐
電 話:0752-6882336
地址:博羅縣羅陽街道商業西街155號縣政務服務中心1號樓5樓
博羅縣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