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修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本機關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惠州市生態環境局博羅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博羅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uanhaizheng.cn/hzssthjjblf/)和本機關政府網站(http://www.yuanhaizheng.cn/hzssthjjblf/)上查閱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發放點博羅縣行政服務中心市生態環境局窗口領取。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組織機構
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下(直)屬單位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二)部門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等;除規范性文件以外的本單位其它文件。
(三)工作動態
主要包括:會議、領導同志活動及有關工作部署、進展等信息;主要業務辦理結果。
(四)業務工作
主要包括:本機關行政許可事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行政征收、行政處罰、行政確認和其它具體行政行為的名稱等。
(五)辦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機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名稱、主辦機構、法律法規依據、審批范圍和條件、辦事流程、申報材料、辦結時限、申請表格名稱及獲取方式、咨詢電話、投訴電話、受理地址及本部門其他業務的辦事指南等信息。
(六)財政預決算
主要包括:局年度財政預決算情況等。
(七)工程建設
主要包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竣工環保驗收等。
(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九)其他
(十)重點領域信息
主要包括:本機關年度工作計劃;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年度環境質量公報、人事任免事項;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錄用計劃、程序、結果;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以及本機關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本機關主動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編制了《惠州市生態環境局博羅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本機關在編排以上各類政府信息時,按照業務和信息類別,劃分為1-2級類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博羅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uanhaizheng.cn/hzssthjjblf/)和本機關政府網站(http://www.yuanhaizheng.cn/hzssthjjblf/)上查閱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發放點博羅縣行政服務中心惠州市生態環境局博羅分局窗口領取。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1、生態環境局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機構領導及分工;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下(直)屬單位設置及職能。
2、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規范性文件。
3、環境保護規劃。
4、環境質量狀況。
5、環境統計和環境調查信息。
6、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預報、發生和處置等情況。
7、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分配及落實情況,排污許可證發放情況。
8、城市固體廢物的種類、產生量、處置狀況等信息。
9、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受理情況,受理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結果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結果,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的項目、依據、條件、程序和結果。
10、經調查核實的公眾對環境問題或者對企業污染環境的信訪、投訴案件及其處理結果。
11、環境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情況。
12、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排放標準,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污染嚴重的企業名單。
13、發生重大、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業名單,拒不執行已生效的環境行政處罰決定的企業名單。
14、環境保護創建審批結果。
1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環境信息。
16、其他依法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公開形式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形式。本機關網上信息公開網址為:http://www.yuanhaizheng.cn/hzssthjjblf/
本機關還將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本機關在辦公地點(博羅縣羅陽街道北門路3號)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該查閱點查閱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3、本機關在辦公地點設有政府信息公告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網上留存的期限為2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檔案管理部門查閱。
●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惠州市生態環境局博羅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1.本機關受理書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本機關受理通過互聯網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在本機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向本機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網址為:
https://ysqgk.gd.gov.cn/752237/choice
申請人或申請機構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時,應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詳見《惠州市生態環境局博羅分局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見附件2)。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除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外,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標準按照《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的標準執行,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國庫。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本人可向本機關提出減免相關費用的申請,并填寫《申請表》相關欄目。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是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的受理機構。
辦公地址:博羅縣羅陽街道北門路3號
郵政編碼:516100
辦公時間: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聯系電話:6637822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將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機關投訴舉報(投訴電話:6626039,電子郵箱:thj6626039@boluo.gov.cn,辦公地址:博羅縣羅陽街道北門路3號,郵政編碼:516100, 接待投訴時間: 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2:惠州市生態環境局博羅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pdf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博羅分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