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工作,確保轄區內豬肉產品消費安全,近期柏塘市場監督管理所扎實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柏塘所執法人員入市場入戶,通過發放“非洲豬瘟防控知識”宣傳冊、現場講解等形式向豬肉產品經營單位宣傳非洲豬瘟防控知識,通報非洲豬瘟疫病等動物疫病情況,告知非洲豬瘟疫病的特點和危害。同時要求豬肉產品經營單位要合法合規經營,切實提高非洲豬瘟防控意識,按規定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索票索證,規范豬肉產品經營行為。
抓餐飲單位安全監管。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餐飲單位開展非洲豬瘟防控專項檢查,要求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高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切實做好豬肉產品進貨查驗工作和規范餐廚廢棄物處置工作,并簽訂餐廚廢棄物處理承諾書。同時,對餐飲單位從不明渠道購進豬肉產品和違規處置餐廚廢棄物“潲水養豬”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嚴厲打擊。
抓豬肉產品流通環節監管。重點對農貿市場、大型商超、豬肉攤檔等豬肉產品流通區域進行全面排查。要求所有豬肉產品經營主體在進貨時一定要索要、查看“兩證兩章一報告”(“兩證”是指合格的豬肉產品均有屠宰企業出具的《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和經官方獸醫檢疫合格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B)》;“兩章”是指加蓋在豬肉胴體上的定點屠宰印章和檢疫驗乞印章;“一報告”是指屠宰企業非洲豬瘟病毒檢測報告),并在經營場所顯眼處將“兩證一報告”進行公示。對未按規定從合法渠道進貨并索票索證的經營單位我所將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加強與畜牧、城管、食品站等部門的溝通協作,積極配合各部門開展疫區豬肉等動物產品排查工作。聯合督查檢查,形成聯防聯控格局。一旦發現與非洲疫情有關的問題,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在此,柏塘市場監督管理所提醒廣大肉制品經營戶,凡在轄區內發現無法提供“兩證一報告"的豬肉經營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并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最后,柏塘市場監督管理所溫馨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豬肉時一定要索要、查看“兩證兩章一報告”,所謂“兩證”是指合格的豬肉產品均有屠宰企業出具的《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和經官方獸醫檢疫合格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B)》;“兩章”是指加蓋在豬肉胴體上的定點屠宰印章和檢疫驗乞印章;“一報告”是指屠宰企業非洲豬瘟病毒檢測報告。凡是“兩證兩章一報告”手續齊全的肉品,消費者可放心購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