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實行有獎舉報的通告
為加強社會監督,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決定對柏塘鎮范圍內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實行有獎舉報。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舉報范圍
凡柏塘鎮轄區范圍內存在下列非法違法行為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舉報:
(一)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郵寄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氯酸鉀、高氯酸鉀、鋁鎂合金粉、鋁粉、硫磺等);
(二)向非法生產戶提供煙花爆竹原材料、制作設備或轉銷非法生產戶生產的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
(三)將房屋或其它建筑物租借給他人從事非法生產、經營和儲存煙花爆竹;
(四)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擅自銷售的。
二、舉報受理
舉報人可通過電話、書信、來訪等方式,向柏塘安監所舉報。
三、舉報獎勵
接到舉報后,將在1個工作日內聯系舉報人并立即組織核查。凡舉報非法生產制作行為查實的,視情節獎勵1000-5000元,凡舉報非法經營等行為查實的,視情節獎勵300-1000元,并嚴格保密。
四、獎勵領取
在接到舉報并查實后5個工作日內通知舉報人領取獎勵,舉報人接到領獎通知后,須在30日內憑有效證件領取獎金,逾期未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領取獎金權利。
五、舉報電話
12350
0752-6365800
六、鼓勵主動停止非法行為
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等行為嚴重危害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屬違法犯罪行為,應負刑事責任。凡主動到鎮、村、安監和公安部門說明情況(也可撥打舉報電話說明情況),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上交非法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沒有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的,將一律免于處罰。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柏塘鎮委員會
柏塘鎮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