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阻截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長寧經濟運行帶來的沖擊和影響,我鎮堅持對企業的復工和防疫工作“兩手抓、兩不誤”,成立指導企業復產復工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四項制度”,全方位保障復工企業抗疫防疫。
丨建立專人駐廠制度
對每個企業派駐人員駐廠監督,主要是指導、監督企業有沒有履行防疫措施相關工作(防疫機制、員工排查、設施物資、內部管理等四個方面到位);對復工人員進行動態監測等。
丨建立員工互相監督制度
在廠區顯眼位置張貼舉報公告,設立監管電話,對舉報發現新來惠人員沒有隔離或隔離不夠14天等違規行為的,一經查舉報屬實,進行相應的獎勵。
丨建立懲罰制度
對于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不到位的企業,停工整改,經整改后才能復工;對未到要求私自復工的企業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丨建立長效機制
疫情防控期間,所有復工企業要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要求,對于復工期間存在未按要求落實工作的一律停工整改,形成長效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