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公莊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博羅縣公莊鎮人民政府的委托,博羅縣公莊鎮黎樹嶺、東瓜坑水電站經營權發包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標的名稱:博羅縣公莊鎮黎樹嶺、東瓜坑水電站經營權發包項目。標的編號:Gzzy2018001。
二、標的情況及項目內容:
1、黎樹嶺水電站現有2臺320KW水輪機、東瓜坑水電站現有2臺400KW水輪機及水電站內其他相關設施、設備、資產,按水電站現狀進行發包。
2、水電站內相關設備需升級改造,改造資金經有資質部門預算為人民幣叁佰貳拾萬肆仟捌佰玖拾貳元柒角玖分(?3204892.79),所需改造資金及升級改造工作由中標人承擔、負責,中標人投入的升級改造資金屆時無須返還,升級改造所需時間計入承包期限,升級改造設備在合同終止、期滿、解除時全部無償歸招標人所有且須移交給招標人;中標人制定的水電站升級改造方案須經招標人核準并在升級改造方案實施過程中接受招標人的管理、指導、檢查和監督。
3、在合同簽訂且中標人將本合同所約定的第一年承包費支付給招標人后10日內,雙方須對上述水電站及其全部資產進行現場清點、造冊登記、制作好詳細清單并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作為合同期滿、解除或終止后資產返還交接的依據;在前述造冊登記等工作完成后,招標人將上述水電站及設施、設備等按現狀交付給中標人使用。
4、中標人必須依法經營,若中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可單方終止、解除合同、收回水電站及和所有設施設備及其他財產,并不予退還已收取的履約保證金,由此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中標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擅自將承包的水電站轉包、分包、轉讓、轉借、出租、抵押、調換使用、變賣或轉移水電站資產及其他類似行為的;
(2)、擅自改變水電站用途的;
(3)、拖欠承包費累計超過60日的;
(4)、利用水電站進行違法活動的;
(5)、故意損壞水電站或者水電站內的設施設備及其他財產的;
(6)、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擅自搬離的;
(7)、欠付相關費用給招標人帶來不利的;
(8)、擅自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的;
(9)、擅自將水電站委托他人進行經營管理的。
5、招標起始價為人民幣700000元/年(承包費價格經博羅縣發展改革局價格認證中心認定為人民幣692070元)。承包期為20年(從合同生效日算起)。承包期內承包費按期遞增的方式繳交,第一期: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承包費按中標價繳交;第二期:第六年至第十年每年承包金在第一期承包費基礎上遞增5%繳交;第三期:第十一年至第十五年每年承包費在第二期的基礎上遞增5%繳交;第四期:第十六年至第二十年每年承包費在第三期的基礎上遞增5%繳交。除第一年承包費合同簽訂當日繳交外,以后承包費按每年一繳的方式支付,中標人應于每年2月底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費。
若中標人逾期支付承包費,每逾期一天,中標人須按拖欠承包費的5‰向招標人支付違約金,招標人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直接予以抵扣,逾期超過60天的,招標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水電站及全部設施設備、不退還中標人繳納的履約保證金。
6、中標人負責水電站及其全部設施設備的日常保養、修繕及管理,使之處于正常、有效運轉狀態,費用由中標人承擔。
7、承包期間中標人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一切成本、費用、資源用及地租補償款、稅金等支出全部由中標人承擔,若逾期繳納上述費用導致招標人損失的,中標人應予賠償。
8、若中標人因生產經營需要須辦理相關證照的,招標人應給予必要協助,費用由中標人自行承擔。
9、承包期間,因中標人自身經營所涉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中標人獨立承擔,與招標人無關。若因中標人經營產生債務造成招標人損失的,招標人有權要求中標人賠償損失。
10、承包期間,中標人獨立核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中標人自行負責招聘員工,但須優先招聘招標人已解聘的原水電站員工,員工工資、勞動保險及養老保險等保險以及日常管理等費用、員工管理均由中標人負責,與招標人無關。在承包期限內,若水電站員工在工作過程中遭受損害或發生爭議、糾紛的,由中標人負責處理,與招標人無關。
11、招標人要負責解聘原水電站員工及承擔解聘原水電站員工所產生的勞務用工費用;中標人在重新招聘員工時,須優先招聘招標人已解聘的原水電站員工。
12、承包期間中標人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產生的一切責任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中標人承擔,與招標人無關。
13、中標人出現違約情形,招標人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水電站及全部設施設備、不退還中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
14、招標人負責設施設備的日常保養、修繕及管理,使之處于正常、有效運轉狀態,所需費用由中標人承擔。
15、合同解除或終止(含期滿時),中標人在承包期間新增的、升級改造的所有設施設備全部無償歸中標人所有。中標人須在合同終止或解除前十五天內將水電站連同所有設施設備等財產、中標人新增的、升級改造的所有設施設備及其他財產等經招標人現場清點、驗收后全部交還給招標人,若中標人未將水電站及前述設施設備等及時全部移交給招標人或未經招標人驗收或經招標人驗收不合格的,則中標人應按照合同解除或終止(含期滿時)當年承包費用的兩倍向招標人支付賠償金,同時招標人有權將已收取的履約保證金抵作違約金不予返還,若賠償金不足以彌補招標人損失的,中標人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中標人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三、標的交易起始價:每年700000元人民幣。
四、參加競投人員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備合法資格的其他組織(不接受聯合體)。
五、報名辦法:
1、申請人提交有效證件及相關憑證(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法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保證金匯款憑證;設備改造保證金匯款憑證。以上復印件均需核對原件,匯款憑證需備注項目名稱和編號),其他需提交材料詳見交易須知的競投人須提供的資料清單。
2、在報名期限內繳納競標保證金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1500000.00)。
3、在報名期限內繳納設備改造保證金人民幣叁佰貳拾萬肆仟捌佰玖拾貳元柒角玖分(?3204892.79)(設備改造所需資金經有資質部門預算為人民幣叁佰貳拾萬肆仟捌佰玖拾貳元柒角玖分(?3204892.79)。
4、填寫交易項目報名表。
六、報名、報價時間為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5月2日的工作時間,地點為公莊鎮人民政府二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七、競標方式:競標申請人在公告競標期內進行報價,競標期滿,只有一個有效報價的(成交價不低于起始價)即確認為中標人,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標人的即轉入現場競價,每次報價增幅10000元/年,按最高價者中標的原則確定。現場競價時間和地點:2018年5月3日上午9:00在公莊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進行。
八、1、競標保證金退回方式:競標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競標保證金給沒有中標的競標人;中標人簽訂合同及支付第一年承包金給招標人后,競標保證金直接轉為合同履約金保證金(合同履約金保證金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1500000.00),合同到期、解除、或終止后若如未出現違約情形的,履約保證金金無息退回給中標人。2、設備改造保證金退回方式:競標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設備改造保證金給沒有中標的競標人;中標人簽訂合同后一年內須完成設備改造,設備改造完成,經鎮政府及相關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無息退回設備改造保證金給中標人。
九、本次掛牌交易公告見公莊鎮政府門戶網站、公莊鎮政府交易中心信息公開欄。申請人對掛牌標有疑問的,可在報名期內向本中心或招標人咨詢。
十、本次掛牌交易不接受電話、郵寄、書面、電子郵件競買。
十一、聯系方式:
招標人:博羅縣公莊鎮人民政府
聯 系 人:劉國通
博羅縣公莊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系電話:0752-6115209
監督電話:0752-6115129
博羅縣公莊鎮黎樹嶺水電站
博羅縣公莊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