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黨史學習教育開展以來,湖鎮鎮法治職能部門深入學習領會“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的重大意義,扎實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學史力行”成果初顯。
普法宣傳進校園,安全知識入人心
社會安全與穩定是群眾安享幸福生活成果的重要保障,4月15日,我鎮組織司法所、禁毒辦、黨史辦、黨建辦到響水中學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傳進校園活動,共發放各類宣傳資料600余份。
活動中,工作人員以“國家安全 人人有責”為主題,通過發放宣傳資料、互動問答等方式,向學生們介紹了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來歷、國家安全的內涵以及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同時,還結合一些具體案例,進行了生動活潑的講解,引導廣大青少年要樹牢國家安全意識,爭做維護國家安全的宣傳員和踐行者,以實際行動為維護國家安全作出貢獻,進一步增強了全校師生防范和抵御國家安全風險能力,營造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濃厚法治氛圍。
真誠服務勤幫教 助啟人生新旅程
4月20日上午,鎮司法所聯合鎮綜治辦組織全體社矯對象、部分安置幫教對象召開談心交流座談會。
會議組織全體參會人員學習《民法典》《社區矯正法》等法律法規,并就平時生活中常見的婚姻家庭、合同用工、民間借貸、消費侵權、土地承包等方面的問題,結合案例進行了分析講解。在互動環節中,參會人員暢所欲言,談了個人的思想、工作及生活狀況和今后的打算。
社矯對象葉某某發言,他表示感謝司法所工作人員的教育幫助,自己一定會珍惜來之不易的矯正機會,在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同時,常懷敬畏之心、感激之情,珍惜當前社區矯正良好的社會環境,做到嚴以律己、安分守己,努力做一個對家庭負責、對社會有用的人。
安幫對象胡某某隨后表示,他現在工作穩定,家庭幸福,感謝國家的好政策,也感謝司法所工作人員對他的關心關懷,他還用自身的真切感受,號召社區矯正對象、刑滿釋放人員痛改前非、遵紀守法、增強信心、重塑人生,以積極的心態面對幫教,做一名守法的合格公民。
此次座談會,搭建了司法所工作人員與安幫社矯對象之間的“連心橋”,不僅傾聽了安幫社矯對象的心聲,充分了解、掌握他們的現狀,進一步形成了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合力,還引導他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傳效果,為推進法治湖鎮、平安湖鎮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
主動作為暖民心,靶向施策解民憂
近日,我鎮組織司法所、信訪辦,會同廣東寶晟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水英到涉及矛盾糾紛的村小組、村民家中進行深入調查走訪。
在大豐村村委會聽取了第一宗信訪案件當事人塘坑小組組長馮某坤、村民代表馮某光的訴求。深入了解具體情況后,張水英律師進行了現場針對性解答,向信訪當事人解讀《廣東省森林樹木林地權屬爭議調解處理辦法》,建議信訪當事人收集森林、林木和林地經營權管理狀況的有關憑證,以及作為森林、林木和林地權屬的其他憑證,后續依法依程序向縣政府職能部門提出山林土地權屬調處或者確權。
在第二宗信訪案件當事人黃某金家中,聽取當事人黃某金的訴求后,前往產生糾紛的土地查看。現場了解情況后,通過深入溝通交流,調解組一行人已了解該案的來龍去脈,并就土地權屬問題對照適用法律相關規定作了解釋及答復,告知黃某金應收集可證明土地置換事實的相關證據材料,而不是通過爭吵來激化矛盾,并表示接下來將聯系鎮農業辦、自然資源所等部門進行再調處。
釋法說理化糾紛 維護和諧促穩定
近日,在接到羅某勝請求調解其與徐某泉的財產糾紛的案件后,湖鎮司法所專職人民調解員通過現場詢問、溝通,確認羅某勝反映徐某泉拖欠貨款一事屬實,接著采取釋法說理,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的方式成功調解了一起歷時9個月的拖欠貨款的糾紛。
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做通了羅某與徐某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并一一為當事人解答糾紛中涉及到法律的疑問,雙方當事人當場握手言和,簽訂了調解協議書。本案的成功調解是湖鎮司法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又一具體體現,切實把不安定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有力維護了湖鎮社會大局的和諧穩定。
下來,我鎮將進一步強化學黨史促業務發展成果,學黨史促內部精神改善面貌,讓黨史學習教育精神轉化為實際工作動力,繼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人民群眾滿意、為人民群眾辦實事作為黨史學習教育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大力發揮綜治信訪調解、司法幫助等職能作用,真正為群眾排憂解難,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不斷提高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和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