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博羅縣湖鎮鎮三水順安礦區項目建設需要,現需對項目用地范圍內的墳墓、金埕進行遷移,具體公告如下:
一、遷墳范圍:博羅縣湖鎮鎮三水村廖塘小組屋背山;上角小組段背山;下角小組旱坑山;橫屋小組溂頭山;上屋小組新作塘窩、小網排、禁山;下屋小組圓嶺仔、燙耙嶺;老屋小組草堆坑山、黃泥缺山;又振小組新作塘窩、鬼窩;燕塘小組落嶺山以及下徑村下沙小組牛上石山(土名)等地段。凡涉及本項目用地范圍內墳墓、金埕均需遷移。
二、遷墳補償:遷墳補償按《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惠府〔2021〕27號)規定的補償標準執行。
三、遷墳時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請各位墳主在規定時限內持有效身份證件與博羅縣湖鎮鎮三水順安礦區項目協調工作小組聯系并辦理有關遷墳手續,逾期未辦理相關遷墳手續的將按無主墳處理。
特此公告。
工作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陳同志:13825427693
林同志:13556225222
博羅縣湖鎮鎮人民政府
2021年 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