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羅浮山朱明洞景區車輛管理,減少環境污染及噪音,進一步加強景區內的治安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給游客創造一個寧靜、舒適、安全的旅游環境,結合景區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原則上禁止一切非工作車輛進入景區,包括汽車、小四輪、摩托車、自行車等。
二、景區內工作車輛管理規定:
1.景區內各物業單位車輛如需進入景區,需由業主向旅游公司提出申請,經旅游公司審批后辦理出入證,從老大門或衣冠冢門進入;
2.景區內各單位的車輛,憑有效證件登記工作車輛車牌號出入,原則上一個單位一個車牌號,不得載客、帶客,否則予以吊銷;
3.工程車輛由建筑施工單位報景區規劃建設部門或旅游公司審核確認后,統一辦理臨時出入證,從老大門或衣冠冢門進入,不得在白蓮湖路段行駛;
4.送貨車輛由收貨單位報旅游公司審核確認后,統一辦理臨時出入證,從老大門或衣冠冢門進入,不得在白蓮湖路段行駛;
5.經審批同意進入景區的車輛,統一停放在P1、P2及衣冠冢臨時停車場或指定位置,不得在景區內隨意穿行;
6.在黃金周及重大節日或重大活動期間,進入景區的車輛應服從景區主管機關的交通管制安排。
廣東省羅浮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