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1號
當事人:陳水泉
陳水泉你于2019年6月13日參與龍華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旭日村委會大巷小組“月古嶺(土名)約2畝魚塘”發包項目(編號:龍交易辦資字([2019] 11號)投標,經現場竟價,以2110元/月勝出確定為該項目第一中標人,并簽訂成交確認書。中標公示期滿后,你又以中標價格過高,無法經營的不合理理由,放棄第一中標人資格,拒簽合同。
陳水泉以上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六十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對該人的違約行為作如下處理:
一、 取消陳水泉中標資格;
二、 陳水泉參與本次投標的保證金¥1500元(大寫:人民幣壹仟伍佰元),不予退回,即時收繳以作旭日村委會大巷小組損失補償。
龍華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