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各單位:
根據《博羅縣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基層消防治理體系建設的通知》(博消安辦〔2021〕29號)文件要求,街道黨工委、街道辦決定在街道應急管理辦加掛“消防所”牌子。“消防所”在街道黨工委、街道辦的領導下,組織協調做好街道消防安全工作,實行所長負責制?!跋浪彼L由應急管理辦主任兼任,副所長由龍溪派出所分管消防副所長、供電所分管消防副所長、街道專職消防隊隊長兼任?!跋浪比粘z查工作主要依托街道應急管理辦、街道專職消防隊、派出所、村(社區)網格員,以及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其他職能部門開展。對此,為有效推進此項工作,結合我街道實際,設立龍溪街道“消防所”,機構設置如下:
所 長:劉博智(應急管理辦)
副所長:鐘國新(派出所副所長)
吳貽標(供電所副所長)
龔曉輝(專職消防隊隊長)
“消防所”工作人員將在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中調配。
特此通知。
龍溪街道辦事處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