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博羅縣人民政府關于嚴禁露天焚燒行為的通告》(博府﹝2020﹞15號)和《博羅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博羅縣嚴厲打擊露天非法焚燒行為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博府函〔2021〕174號)規定,博羅縣全境范圍內嚴禁任何單位、個人以任何方式在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枯草、樹枝落葉、垃圾等,特別是工業廢料等各種產生煙塵、有毒有害污染物質的行為。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及個人,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現將近期我街道四起非法露天焚燒典型案例公開通報如下:
案例一:2021年8月30日,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接到舉報,羅陽街道村黎村村二小組發現露天焚燒垃圾現象。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組織工作人員立即前往現場調查處理,并第一時間將火情撲滅。經調查,露天焚燒當事人葉某某(女,75歲,黎村村二小組村民)將其屋頂清掃下來的龍眼樹葉,就地清理堆燒引發火情,過火面積約一平方米。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當場立案處理,對當事人展開思想教育,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對非法露天焚燒當事人葉某某作出行政處罰,處以1000元罰款。
案例二:2021年9月8 日早上,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收到小金金城派出所移交的小金村戴屋小組村民涉嫌隨意露天焚燒垃圾案件,于當日下午前往現場進行勘驗。經調查了解,黃某某(女,40歲,小金村戴屋小組村民),于2021年9月5日十九時左右在小金村戴屋小組所屬耕地上露天焚燒農作后產生的雜草垃圾引發火情,過火面積約一平方米。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當場立案處理,對當事人展開思想教育,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對非法露天焚燒當事人葉某某作出行政處罰,處以1000元罰款。
案例三:2021年11月7日上午約10時許,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接到舉報,羅陽街道廣汕公路偉興廢鐵打包場旁邊空地有非法露天焚燒現象。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組織工作人員立即前往現場調查處理,并第一時間將火情撲滅。經調查,露天焚燒當事人劉某某(男,39歲,楊村鎮某某村村民現居住羅陽街道雞麻地村),在廣汕公路偉興廢鐵打包場旁空地非法露天焚燒落葉,過火面積約1平方米。羅陽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當場立案處理,對當事人展開思想教育,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對非法露天焚燒當事人劉某某作出行政處罰,處以2000元罰款。
案例四:2021年11月20日下午約18時許,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接到舉報,羅陽街道廖洞村四小組的農田上有非法露天焚燒現象。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組織工作人員和村組干部立即前往現場調查處理,并第一時間將火情撲滅。經調查了解,露天焚燒當事人謝某某(女,55歲,廖洞村鄭屋小組),試圖趁天色昏暗難于察覺,在自己承包的農田上將收割完稻谷后的秸稈堆集焚燒,共有三堆秸稈一起焚燒造成較大的煙火。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當場立案處理,對當事人展開思想教育,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對非法露天焚燒當事人謝某某出具行政處罰相關資料,擬處以2000元罰款。
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不容松懈,按照縣政府要求,街道已多次對嚴厲打擊露天非法焚燒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部署,務必要克服麻痹思想,持續保持警惕狀態。但仍有部分村(社區)干部群眾思想認識不到位、宣傳落實不到位、工作作風不扎實,導致發生露天焚燒的現象時有發生。特別是時下正值秋冬季節,是露天焚燒現象的高發期,各村(社區)應吸取教訓,引以為戒,進一步加強巡邏力度,積極宣傳露天焚燒帶來的危害,引導群眾摒棄露天焚燒陋習,自覺遵守禁燒令,樹立環保意識。
共同打贏藍天保衛戰,推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為了我們共同生活的家園天更藍、草更綠、空氣更清新,全面遏制非法露天焚燒勢在必行。下來針對露天非法焚燒行為,一經發現將對當事人處以頂格處罰,確保“不著一把火、不冒一處煙”,確保不因露天非法焚燒導致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
羅陽街道辦事處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