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陽廣大餐飲業主:
為全面落實中央、省、市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有效控制餐飲油煙直排對大氣質量的污染,全面改善羅陽城鄉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大氣污染防治等相關要求,現就餐飲單位油煙污染防治有關責任通知如下:
一、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工作要求,即日起至3月底,我街道將聯合相關部門針對羅陽轄區內餐飲門店油煙凈化設施安裝、運行和維護等情況進行全方位排查及整改。
二、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應當安裝符合相關技術要求(《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的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餐飲油煙凈化器要取得產品合格證,按一個基準灶2000立方/小時的風量匹配安裝,有油水分離裝置。安裝商家由業主自己選擇,執法部門不指定安裝單位。
三、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服務單位,半年內至少清洗一次,建立清洗臺帳,確保凈化效果。
四、各餐飲服務單位的油煙凈化設施、油煙管道、操作間、公共服務區等,應當保持干凈整潔,不得出現滴漏現象,排口應避開居民區敏感點,主機安裝,避免風噪機噪干擾周近居民。
五、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18條第二款規定,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此通知存在疑惑的,可及時向羅陽街道環保辦咨詢了解,咨詢電話:626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