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博羅縣城鎮開發邊界外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使用情況表(廣州大學附屬中學博羅實驗學校建設項目、博羅縣新建小金水廠項目)》已于2025年4月30日獲得惠州市自然資源局批準同意(編號:441322202501)。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試行)》(粵自然資發〔2024〕4號)有關規定,現將本次城鎮開發邊界外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使用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機關
博羅縣人民政府羅陽街道辦事處
二、公告時間
2025年7月4日
三、公告內容
1、城鎮開發邊界外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使用原因
為滿足縣域優質教學資源需求,優化縣域教育資源和質量,完善水源工程基礎設施,拓展提升縣域城鎮配套設施建設,擬通過城鎮開發邊界外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使用保障廣州大學附屬中學博羅實驗學校建設項目和博羅縣新建小金水廠項目的用地需求。
2、城鎮開發邊界外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使用情況
本次落實使用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4.0935公頃,共涉及3個落實地塊,地塊編號為LS01-LS03。落實地塊LS01為廣州大學附屬中學博羅實驗學校建設項目用地,位于石灣鎮源頭村,擬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3.9567公頃;落實地塊LS02-LS03為博羅縣新建小金水廠項目用地,位于羅陽街道小金村,擬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0.1368公頃。上述項目屬于《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市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數據庫啟用條件及使用規則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3〕630號)中《城鎮開發邊界外布局建設項目準入目錄(試行)》的第1種、第2種情形,即“區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鄉供水、排水、供電、供燃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設施、環衛、消防等設施”和“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設施”。本次方案落實地塊均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外,不屬于開發區和產業園區項目,不屬于城鎮居住用地,不屬于城鎮集中建設項目,符合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自然保護地等相關管控要求,符合城市藍線、城市綠線、城市黃線、城市紫線、歷史文化保護線等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控制線的管控要求。落實地塊使用前規劃用途均為非城鎮建設用地,落實地塊使用后規劃用途均為城鎮建設用地。
四、批準機關和批準時間
批準機關:惠州市自然資源局
批準時間:2025年4月30日
五、公告方式
博羅縣人民政府、博羅縣自然資源局網站公告,同時在羅陽街道辦事處、石灣鎮人民政府公示欄張貼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博羅縣落實前地塊土地使用規劃局部圖(LS01).pdf
附件2:博羅縣落實后地塊土地使用規劃局部圖(LS01).pdf
附件3:博羅縣落實前地塊土地使用規劃局部圖(LS02-LS03).pdf
附件4:博羅縣落實后地塊土地使用規劃局部圖(LS02-LS03).pdf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