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中秋佳節,許多人會將美好的祈愿寄于孔明燈上,承載著豐收成功、幸福年年的孔明燈升空飄遠,看似浪漫美好,殊不知其中存在巨大的消防安全隱患。你所放飛的愿望,也許會成為他人的災難。
孔明燈屬于明火,升空燃燒時外焰溫度高達300攝氏度,受風力、風向影響,火焰有可能引燃紙制燈罩,極易引發重大事故,對建筑物、森林、高壓電線、居民區等構成威脅,希望大家都能充分認識孔明燈的危險性。
一、火災事故。燃放的孔明燈如果遭遇強風,燈罩被吹傾斜后可能會被底部的明火引燃,一旦掉落在草堆、樹林、加油站等地方,非常容易引發火災。
二、設備故障。城市上空布有各類供電、照明、通訊線路,孔明燈燃放后飛向天空,有可能懸掛于各種線纜上,造成通訊和供電設施故障。
三、危及生命。孔明燈可升至近4000米的高空,一旦遭遇降落或起飛的飛機,將危及飛機及乘客的安全,引發交通航空事故;在人員密集區域燃放孔明燈,稍有不慎會造成人員傷亡情況。
為消除因燃放“孔明燈”帶來的消防安全隱患,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鎮人民過一個安全、祥和的中秋節,石壩鎮黨委、政府在此發出以下倡議:
一、讓我們一起做禁售禁放孔明燈的踐行者。廣大黨員干部要積極帶頭,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帶頭禁放孔明燈,營造“減少一次燃放,增加一份安全”的良好氛圍,共度平安祥和的中秋佳節,共同維護生態環境。
二、讓我們一起做禁售禁放孔明燈的監督者。廣大群眾要自覺維護公共安全,除做到自己不生產、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孔明燈之外,對于發現銷售、購買、燃放孔明燈的行為要積極向派出所、市場監管所、應急管理辦等部門舉報。有關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堅決依法依規查處、查扣銷售的孔明燈;對情節嚴重的,將從嚴處理。
三、讓我們一起做禁放孔明燈的宣傳者。要積極宣傳禁止燃放孔明燈的有關規定,宣傳燃放孔明燈的危害性。特別是黨員群眾,更要積極參與文明勸導行動,主動規勸身邊的親朋好友,禁放孔明燈,遠離危險,祥和過節,傳遞文明正能量。
歡慶佳節、“放飛夢想”當有界碑,安全則是不可觸碰的高壓線。中秋團圓夜,當防天火再發生,讓我們一起行動,從自身做起,拒絕燃放孔明燈,攜手共筑美好家園!
舉報電話:
0752-6160144(石壩派出所)
0752-6160141(石壩市場監督管理所)
0752-6160088(石壩應急管理辦)
石壩鎮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