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石壩轄區范圍內的環境秩序,加大對占道經營、亂搭亂建等現象的治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市場經營環境和人居生活環境。經鎮委、鎮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集中開展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圍
轄區圩鎮范圍內,重點整治農貿市場周邊、205國道沿線(明駿公寓至育成幼兒園)和石壩高速路口至205國道路段(CD93線)等區域。
二、整治內容
店鋪(流動)商販占道經營、沿街亂搭亂建、房屋滴水線外擺放雜物等。
三、整治時間
自通告發布之日起實施。
四、相關要求
(一)凡在圩鎮范圍內及205國道沿線(包括學校醫院周邊、農貿市場周邊、商業街區、居民小區周邊等區域)開展經營活動的,禁止在人行道和停車位標線內、道路標線以外、商鋪樓房滴水線以外和其他妨礙交通安全的地點擺設攤位、擺放雜物、亂搭亂建。
(二)凡在圩鎮及國道沿線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將廣告牌、宣傳板等搭建擺放在路沿、建筑較高位置和樓層外立面。
(三)凡違反本公告規定,在以上場合進行堆放雜物、經營活動、亂搭亂建,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和沿街房屋外立面風貌的,由相關執法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暫扣、罰沒、罰款等處罰;拒不遵守管理規定、尋釁滋事的,從快從嚴予以嚴肅查處。
(四)自本通告發布七日內,相關單位、個人務必自行開展整改和清理,7日后(9月28日后)鎮相關執法部門將采取強制措施進行清理。
(五)圩鎮流動攤位設立在石壩鎮文體廣場邊的區域,請相關流動攤擺放自覺前往該區域設立攤位。
請廣大群眾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覺遵守公告事項,自覺整改經營活動,做到規范經營、文明有序,共同創建美麗宜居石壩。
特此公告!
石壩鎮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