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辦案,現場打印罰單,現場掃碼繳納罰款!為提升行政執法效能,加大“六亂”整治力度,助推“百千萬工程”在園洲走深走實,還給群眾一個寬敞干凈的出行環境,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出臺了簡易程序執法工作方案,針對鎮中心區重點路段兩側商鋪超出門窗擺放物品的行為,采取簡易程序開展行政處罰。
2024年3月25日,鎮綜合行政執法辦人員巡查發現,位于水電路的兩家二手車行在人行道非停車區域隨意停放車輛。在執法記錄儀同步記錄的情況下,執法人員當場啟動簡易處罰流程,將該商鋪的違法行為進行案情登記并做出行政處罰,責令該店立即改正,并處以罰款。當事人現場簽收《行政處罰決定書》,通過掃描文書上的二維碼,便能繳納罰款。
根據《惠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臨街和廣場周邊門店不得擅自超出門、窗、外墻擺放商品、桌椅、廣告牌、燈箱和揚聲器等物品。違反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眻谭ㄈ藛T針對常見的屢教不改的超門窗范圍擺放物品行為,個人處以200元,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以1000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二百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辨倛谭ㄞk采取行政執法簡易程序的手段,對占道經營行為進行快速有效地打擊。
相較于以往的普通程序,簡易程序行政處罰省去了中間一些繁瑣的環節,執法人員當場處罰,當事人掃碼繳納罰款,大幅縮短了案件周期,有效提高了辦案效率。下來,鎮執法辦將進一步推行簡易程序執法的工作模式,開展常態化專項整治,嚴厲打擊沿街商鋪占道經營行為,希望廣大商戶自覺遵守,不斷鞏固提升人居環境整治效果,全面推進美麗圩鎮建設,為園洲“百千萬工程”加速推進貢獻執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