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博羅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到園洲鎮督導檢查安全生產時,發現位于上南村上市路92號的再生資源經營場所將廠房和員工宿舍設置在同一建筑。
該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屬于將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物的經營場所和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內的違法情形。園洲鎮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在調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廠房還存在以下問題:
1.未配備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
2.消火栓水柱高度未達到7米規范;
3.堵塞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四項規定,屬于未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以及未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的情形。執法人員在調查過程中還發現,廠房儲存易燃物的鐵棚距離變壓器不足2米。2025年8月4日,園洲鎮人民政府針對上述行為,向當事人送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園洲鎮人民政府在此呼吁廣大經營者:請守法經營,守住安全底線。切勿將居住場所設置在生產經營區域,重視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