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檔案局聯合印發《廣東省醫療保障經辦業務檔案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推進規范全省醫保業務檔案管理工作。
《辦法》全面貫徹落實檔案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電子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參照《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定(試行)》,結合廣東實際對醫保業務檔案管理工作進行了細化明確。《辦法》分為總則、管理機構與職責、檔案的形成與歸檔、檔案的保管與利用、檔案的鑒定與銷毀、獎懲、附則共7章32條,規定了醫保業務檔案分類、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提供了相關工作制度及案卷目錄、移交清單、借閱審批表等樣式。針對醫保業務依托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辦理的工作實際,《辦法》區分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全流程線上辦理和線下協同辦理不同情形,明確文件歸檔和移交形式。
廣東省檔案局高度重視《辦法》制定工作,將其作為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檔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落實全國檔案局長館長會議部署,推進民生檔案資源建設,更好服務人民群眾的具體舉措。《辦法》出臺后,廣東省檔案局與廣東省醫保局專題研究推進全省醫保業務檔案系統建設,確保相關規定落地見效。下一步,廣東省檔案局將推動發揮《辦法》對醫保業務檔案管理工作的指導規范作用,為提升民生福祉貢獻檔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