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惠州明確義務教育階段
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
確保在2021年12月底前
完成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
收費標準等政策的制定
惠州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有了明確標準。近日,市發改局、市教育局聯合發布《關于明確惠州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惠州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按班型分類制定基準收費標準,不區分學科(具體班型和基準收費標準為見下表)。全市統一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限。
《通知》2022年2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培訓機構在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不同學科、不同學段的成本差異可在允許的浮動范圍內調整解決。
《通知》要求,校外培訓機構要按照規定通過網站、收費場所、公開媒體等途徑,將學科類校外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信息提前向社會公開。校外培訓機構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使用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嚴格履行合同義務,規范自身收費行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訓收費標準,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其他費用。
在家長關注的收費時段和課時方面,《通知》也有明確要求:校外培訓機構應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個課時費用。
對在《通知》施行之日前預收的培訓費用按以下規定執行:在《通知》施行之日前開展培訓的,相應收取的培訓費用按培訓機構與學生家長雙方約定執行;在《通知》施行之日起開展培訓的,相應收取的培訓費用如超過規定的收費標準,應自《通知》施行之日起1個月內退還,如低于收費標準,則按培訓機構與學生家長雙方約定執行。
《通知》指出,本市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參照本通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