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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森林防火安全
小編呼吁
每個公民都應注意
“十不準”“五不燒”
“十不準”是指:
嚴禁林區一切野外用火:不準燒荒燒墾、燒荒積肥、燒田埂草;不準上墳時燒紙、燒香、放鞭炮、放孔明燈;不準在林區吸煙;不準在野外燒蜂、燒螞蟻、燒火驅獸和使用火銃槍械狩獵;不準夜間在林區點火把照明行路;不準煉山造林或燒木炭;不準癡、呆、精神病患者、小孩進入林區;不準見火不報、不救;不準在林區烤火取暖、生火野炊;不準破壞森林防火宣傳牌、瞭望臺(哨)。
“五不燒”是指:
未經批準不燒;未開好防火線不燒;未準備好打火工具不燒;刮風、高溫、干旱天氣不燒;無人看守不燒。
發現森林火災,要第一時間報告火情,撥打森林火情報警電話12119報告起火地點。
不要擅自采取行動。
一旦發現可能被火包圍時,應果斷轉移到林中空地、巖石裸露地帶或植被稀疏地帶、水溝附近避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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