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
全縣已進入森林高火險時段
森林防火形勢極其嚴峻
為此
9月18日
博羅縣人民政府發(fā)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明確2021年9月20日起至2022年5月8日
全縣所有林地及距林地邊緣30米范圍內
禁止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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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羅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博府禁火令【2021】第1號
當前,全縣已進入森林高火險時段,森林防火形勢極其嚴峻。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發(fā)生,切實保護我縣森林資源和生態(tài)環(huán)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發(fā)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時間:2021年9月20日起至2022年5月8日止。
二、禁火范圍:全縣所有林地及距林地邊緣30米范圍內。
三、禁火期間,禁火范圍內禁止以下用火行為:
(一) 上墳燒紙、燒香點燭等。
(二) 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
(三) 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四) 吸煙、野炊、燒烤、烤火取暖。
(五) 燒黃蜂、熏蛇鼠、燒山狩獵。
(六) 煉山、燒雜、燒灰積肥、燒荒燒炭或者燒田基草、果園草等。
(七) 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
四、 全縣護林員和森林、林地、林木的經(jīng)營單位或個人,在其管護或經(jīng)營范圍內負有森林防火責任,要加強巡查管護,采取有效防火措施;一旦發(fā)現(xiàn)野外用火,要及時制止并舉報,發(fā)現(xiàn)森林火災,應立即報告,不得瞞報、謊報。
五、 各鎮(zhèn)政府(街道辦、管委會)、農(林)場要立即成立森林防火巡查隊,加強野外火源巡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特別要做好重點林區(qū)、風景區(qū)的火源管控;對轄區(qū)內的癡呆、聾啞、精神病等人員要指定專人監(jiān)管;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guī)履行職責,加大森林火災的防控力度,加強巡邏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森林火災隱患,并負責組織森林火災的撲救。
六、 凡需進入林區(qū)的車輛和個人,應自覺接受森林防火部門的登記檢查,并負有森林防火的責任和義務。凡阻撓、妨礙檢查工作的,縣森林公安部門要依法依規(guī)予以嚴肅處理。
七、 各有關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有線電視、電臺、廣播、報刊及宣傳標語、宣傳單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讓廣大群眾知曉森林防火禁火令的禁火時段和內容。
八、 凡違反本禁火令者,由縣森林公安或所在鎮(zhèn)(街道、管委會)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森林火情舉報電話:12119或110
博羅縣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