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藥事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我部一直高度重視獸藥監管工作,不斷健全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切實規范獸藥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一是執行嚴格的獸藥注冊審批制度。所有上市的獸藥均需通過嚴格的注冊審查,確保獸藥產品安全、有效、質量可控。二是規范獸藥生產經營活動。強制實施獸藥GMP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獸藥GSP),規范獸藥生產經營活動,保證產品質量。三是實施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及檢打聯動制度。每年制定發布全國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對檢測不合格的產品,實施檢打聯動。四是從重從嚴處罰獸藥違法違規行為。發布獸藥違法行為從重處罰第2071號公告,對獸藥產品中非法添加等六種嚴重違法行為實施頂格處罰。五是加強獸藥使用監管。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獸用處方藥管理制度,加強獸藥安全使用技術培訓和指導,組織實施獸藥標簽和說明書規范行動,從源頭把好獸藥安全使用關。六是實施獸藥產品追溯。發布第2210號公告,決定在前期試點基礎上,利用國家獸藥產品追溯系統實施獸藥產品電子追溯碼(二維碼)標識制度,逐步實現獸藥生產、經營和使用全過程追溯管理。七是完善獸藥殘留限量標準和檢測方法,實施獸藥殘留監控。
下一步,我部將繼續加大獸藥監管工作力度,加強法規制度建設,不斷健全完善獸藥殘留標準體系,進一步規范獸藥生產、經營和使用,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穩步推進獸藥產品追溯系統建設,逐步實現我國獸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全程可追溯管理。組織開展全國獸用抗菌藥綜合治理五年行動,全面、系統開展獸用抗菌藥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