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養殖被環保部門作出停止生產處罰后,惠城區三棟鎮壩山口養殖場仍有100多頭豬繼續飼養。日前,惠城區法院受理該宗行政非訴執行案后,開展周末執行活動,環保“骨頭案”在人大代表、人民陪審員見證,相關部門通力協作下,當天執行完畢。
此前由于非法養殖,壩山口養殖場被市環境保護局惠城區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停止生產,繳納10萬元罰款。不過,養殖場方面提出,當時仍有飼養的700多頭豬無法立即處理,請求在今年2月28日出售后停止生產。但期限屆滿后,該養殖場仍有100多頭豬在繼續飼養,因此市環境保護局惠城區分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惠城區法院執行局受理該案后,由惠城區法院副院長詹潛任總指揮,抽調執行局、法警大隊精干警力,執行局負責人卜健制定執行方案,確定把該案作為周末執行活動的執行案件。同時,聯系三棟鎮政府相關部門協助,并邀請區人大代表、人民陪審員見證執行,對被執行人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執行行動當天9時開始,卜健及12名執行干警在三棟鎮政府相關部門、保安隊員配合下,到被執行人處強制執行。卜健首先向被執行人曾某做思想工作,告知其當天必須停止生產,并告誡不履行義務將采取強制措施,如妨礙執行將依法予以司法拘留。在強大執行威力威懾下,曾某答應履行義務,聯系人員將100多頭豬轉移處理,保證再也不生產經營,并履行繳交罰款義務。在安全轉移豬苗后,執行人員在供電部門配合下,依法對養殖場采取停電措施,同時,三棟鎮城管部門對豬棚依法予以拆除。至11時左右,該案執行完畢。
惠城區法院院長黃志強介紹,自2016年底起,惠城區法院開展“兩罰一薪”(刑事罰金、行政罰款、工人工資)專項執行活動,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制訂工作方案,采取各種有力措施,執結一批環保案件。今年以來該院繼續加大執行力度,針對被執行人的情況,采取超常規執行方法,開展周末執行等執行活動,依法打擊破壞環境的違法行為,為惠城區建設“綠色化現代山水城市示范區”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