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我縣光伏扶貧項目可持續發展,保障貧困村及貧困戶收益不因國家政策調整而降低,根據《關于印發惠州市光伏扶貧上網電價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詳見附件1),市、縣財政對達不到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0.98元/度的光伏扶貧項目,按5:5比例分擔進行上網電價差額補至0.98元/度。
根據《關于下達2020年市級涉農整合資金(第一批)的通知》(詳見附件2)精神,市對我縣下達光伏發電上網電價補助資金25萬元,結合我縣光伏項目實際購電情況,共計支出11.0588012萬元,縣也已按比例撥付11.0588012萬元,共計221176.0231元,補差具體情況(詳見附件3)。為保障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現將資金使用情況予以公示。
附件1:《關于印發惠州市光伏扶貧上網電價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惠市委農辦發電[2017]48號).pdf
附件2:關于下達2020年市級涉農整合資金(第一批)的通知(惠財農〔2020〕14號).pdf
博羅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