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通知》(粵財農〔2021〕56 號)、惠州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通知》(惠財農〔2021〕42號)和博羅縣財政局《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通知》(博財農〔2021〕43號)的文件要求,下達博羅縣的2021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共2891.6256萬元:一是安排博羅縣水利局1000萬元用于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項目,二是安排博羅縣交通局500萬元用于“四好農村路”建設項目,三是安排博羅縣鄉村振興局1391.6256萬元用于“勞務穩崗就業、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等三大項內容。
結合廣東省財政廳等七部門印發《廣東省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粵財農〔2021〕119號)的要求,為切實加強中央財政銜接資金管理使用,達到資金使用績效目標,根據項目庫申報的實際情況,經博羅縣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同意,現將原安排縣水利局、縣交通局的資金1500萬元調整用于橫河鎮、湖鎮鎮、楊村鎮、石灣鎮、楊僑鎮等5個鎮的產業經濟配套設施項目(詳見附件),補齊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短板,改善提升村民生活人居環境,推動鎮村產業興旺,拓寬就業渠道,吸納周邊農戶等就近就地就業,帶動村民致富增收,增加項目承接村集體經濟收入。為保障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現將資金使用調整情況予以公告。
附件:博羅縣2021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項目變更安排表.xlsx
博羅縣鄉村振興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