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直管各社會組織:
為進一步加強新時期社會組織建設,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推動社會組織的建設和管理,促進社會組織規范健康發展,更好地發揮其在繁榮發展社會經濟中的積極作用,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為進一步加強直接登記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和風險防控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履行法定代表人工作職責
(一)強化法人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法人治理機制,各社會組織要落實貫徹省民政廳下發的《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社會組織法人治理的指導意見〉等四個文件的通知》(粵民發〔2015〕70號)文件精神(見附件1),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建立社會組織自律自治、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相結合的法人治理機制,明確社會組織的法人治理結構和治理規則,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
(二)加強審查備案工作。加大對社會組織變更、注銷前置審查工作,社會組織年檢年報初審,社會團體換屆備案審查等工作。
(三)加強業務管理工作。加強社會組織的業務規范、日常監管、執法監督和社會組織相關財務審核、檢查或審計工作;加強社會組織黨建管理工作和重大事項報告管理;組織社會組織年度計劃、年終總結。
(四)完善行業自律體系建設。社會組織尤其是行業協會商會在開展行業自律、制定團體標準等方面發揮作用,強化社會組織參與制定政策法規、行業規劃等工作,進一步發揮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繁榮文化、提供公共服務、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需求的作用。
二、加強社會組織管理監督工作
(一)貫徹落實《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民政部2018年1月24日頒布第60號令《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見附件2、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包括基礎信息、年報信息、行政檢查信息、行政處罰信息和其他信息。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的管理應當遵循依法公開、統一管理、分級負責、信息共享、動態更新的原則。《辦法》指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將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社會組織出現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未按照有關規定設立黨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在抽查和其他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發放整改文書要求限期整改,社會組織未按期完成整改。《辦法》規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社會組織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滿2年;弄虛作假辦理變更登記,被撤銷變更登記;受到限期停止活動行政處罰;受到5萬元以上罰款處罰;三年內兩次以上受到警告或者不滿5萬元罰款處罰;被司法機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登記管理機關作出吊銷登記證書、撤銷成(設)立登記決定。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社會組織將成為重點監管對象,登記管理機關可對其采取不給予資金資助、不購買服務、不授予相關榮譽稱號等懲戒措施。信用良好的社會組織可享受優先承接政府授權和委托事項;優先獲得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優先獲得資金資助和政策扶持;優先推薦獲得相關表彰和獎勵等激勵措施。
各社會化組織加強自身誠信建設,不斷提高組織透明度、公信力,以身示范推動本行業、本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推動新時期社會組織可持續有序發展。
(二)社會組織開展年檢年報的工作。根據《惠州市民政局轉發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的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惠民〔2019〕42號)(見附件3)的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2019年5月-10月開展2018年社會組織年檢工作。2020年始,全縣社會組織全面實行社會組織年報制度。
各級社會組織要充分認識從年檢到年報制度方面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開展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制度,是推動社會組織管理制度重要改革,監督管理方式重大轉變,社會組織開展活動所有信息擴大為社會監督。年報制度主要對社會組織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情況;登記事項變動及履行登記手續情況;按照章程開展活動情況;財務狀況、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開展募捐、接受捐贈、提供資助等活動的情況;機構變動和人員聘用情況;財務會計報告情況及其它報告情況等7方面內容實行網上填報、公開和存檔,接受群眾及大眾媒體等方面質疑和監督。
為此,各社會組織一是嚴格把好2018年社會組織年檢初審關,發現問題列出整改清單,制定整改方案,限時整改。二是規范2019年社會組織開辦業務行為,樹立危機意識,做好風險防控工作,為2020年全面實行社會組織年報制度工作做好準備。主要對是否按嚴格照章程開展活動;是否存在違規參與涉外活動;是否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是否存在違規收取會費;是否規范捐贈行為;是否存在食品消防安全問題;是否存在違法用工現象;是否執行重大事項審批及備案制度和是否規范開展黨建工作等方面逐一進行自查自糾工作。
(三)壓實“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根據《博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博羅縣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博府辦函〔2018〕4號)的工作要求(見附件4),開展跨部門的聯合抽查工作,“依法監管、公正高效、公開透明、協同推進”的原則,結合我縣社會組織的實際情況,實現聯合抽查常態化,規范日常監管行為,提高社會組織事中事后監管效能,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和水平。2020年底前,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重點的日常監管制度,構建形成較為科學、成熟的的市場監管制度體系。
(四)積極開展扶貧攻堅工作。根據《關于印發惠州市“三個一百”參與精準扶貧實施方案的通知》(惠扶[2017]9號)(見附件5)精神和市、縣扶貧工作要求,我縣14家社會組織參與“百會扶百村”活動延伸至2020年底(見附件6),社會組織參與精準扶貧意義重大、影響深遠,要按照“發揮優勢、精準對接、互助共贏”的思路,可以采取“一村多會”、“一會多村”等形式,從資金、物資、技術、信息、就業等方面做好幫扶工作。
三、做好政府機構改革后工作有效銜接
(一)加強相關社會組織政令暢通工作。由于政府機構改革,為更好新時期社會組織管理工作,暢通政令。需重管理社會組織相關人員的聯系方式(具體見附件7、8),匯總后于6月20日報送縣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股郵箱blshzz6636565@163.com。(聯系人:童武斌,聯系電話:6636565)。
(二)開展社會組織自查自糾和走訪調研活動。
1、開展自查自糾活動。通過集中排查整治、嚴抓嚴管,切實解決全縣社會組織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提升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水平,推動形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競爭有序、誠信自律、充滿活力的社會組織發展新格局。各社會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形成自查報告(包括:1、社會組織基本情況;2、社會組織存在風險點和遇到問題;3、下來整改措施和加強社會管理措施,4、推動社會組織規范化管理建議),此項工作于6月30日完成,專題報告報縣民政局(報送郵箱blshzz6636565@163.com。聯系人:童武斌,聯系電話:6636565)。
2、民政局社會組織聯系方式:
1.分管領導:陳小志(副局長)
辦公電話:6206278,手機:13502233191
2.社會組織管理股:張 雁(股 長)
辦公電話:6636565,手機:13829930415
社會組織管理股:童武斌(辦事員),手機:13413163882
辦公地址:博羅縣橋東三路66號縣民政局三樓
3.行政服務中心辦事窗口:葉惠良(辦事員)
辦公電話:6286758,手機:13316774425
辦公地址:博羅縣商業西街155號社會服務中心1號樓C廳民政窗口
4.社會組織管理股郵箱:blshzz6636565@163.com
5.社會組織業務交流Q群:42704890
附件:
1.《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社會組織法人治理的指導意見〉等四個文件的通知》粵民發〔2015〕70號
2.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第60號)
3.惠州市民政局轉發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的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惠民〔2019〕42號)
4.博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博羅縣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博府辦函〔2018〕4號)
5.關于印發惠州市“三個一百”參與精準扶貧實施方案的通知(惠扶[2017]9號)
8.博羅縣社會組織基本情況表(統計日期2019年5月)總表.xlsx
博羅縣民政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