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洲鎮人民政府、石灣鎮人民政府、羅陽街道辦、縣社會組織發展促進會:
為促進博羅縣社會組織健康有序地發展,探索社會組織在樞紐式服務管理模式,根據中辦、國辦《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中辦發〔2016〕46號)和《廣東省民政廳轉發民政部關于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的意見的通知》(粵民發〔2018〕54號)精神,結合縣委、縣政府開展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和“志愿之城”工作要求。縣民政局決定委托縣社會組織發展促進會在羅陽街道、園洲和石灣鎮選取三個社區開展扶持社區社會組織培育建設扶持試點項目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試點項目時間
2019年7月--2020年6月(一年)
二、 試點社區
羅陽街道城東社區、園洲鎮園洲社區、石灣鎮石灣社區。
三、 委托單位
博羅縣社會組織發展促進會
辦公地址:博羅縣博羅大道中296號(縣救助管理站內)
辦公電話:0752-6191986
聯系人:賴蘭芳(負責人) 電話:13502201183
黃康怡(秘書長) 電話:13829958201
張建剛(督 導) 電話:13829990301
四、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的部署和《民政部關于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的意見》要求,以滿足群眾需求為導向,以鼓勵扶持為重點,以能力提升為基礎,引導社區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社區社會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積極作用。建立健全社區社會組織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措施更加完備,整體發展更加有序,作用發揮更加明顯的社會組織,為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有力支撐。
五、工作任務
加快發展生活服務類、公益慈善類和居民互助類社區社會組織。重點培育為老年人、婦女、兒童、殘疾人、失業人員、農民工、服刑人員或強制戒毒等限制自由人員的未成年子女、困難家庭、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有不良行為青少年、社區矯正人員等特定群體服務的社區社會組織。鼓勵支持有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吸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揮“三社聯動”優勢。加快社區社會組織發展,引導它們在脫貧攻堅、就業創業、生產互助、衛生健康、文化體育、社會治安、糾紛調解、生活救助、減災救災、留守人員關愛等方面發揮作用,推動我縣“志愿之城”和新時代文明實踐建設。
六、工作分工
(一)縣民政局:
1.依法加強已登記的社區社會組織日常活動、負責人、資金往來、信息公開等方面的管理,通過抽查、評估、培訓等方式,指導其強化自律誠信和守法意識,按照章程規定健全組織機構,完善運行機制,建立管理制度,強化組織人員、重大活動、收費標準等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監督。
2.指導鎮(街)、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做好未達到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的培育扶持、服務指導等工作,指導社區社會組織建立必要的活動制度和服務規范,自覺踐行服務社區、服務居民的宗旨,對于存在問題的組織及時提醒和幫助糾正。鼓勵在街道(鄉鎮)成立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社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等樞紐型社會組織,發揮管理服務協調作用,規范社區社會組織行為,提供資源支持、承接項目、代管資金、人員培訓等服務。
3.做好組織宣傳。及時歸納總結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的先進經驗,加大對社區社會組織優秀典型、先進事跡的表揚、獎勵和宣傳,營造關心、支持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4.統籌社區社會組織培育建設試點項目選址、業務指導、項目監督和資金使用等工作。(社會組織管理股辦公電話:6636565、分管領導:陳小志,13502233191、股長:張雁,13829930415)
(二)各試點鎮(街)
1.充分認識試點工作重要性。社區社會組織是由社區居民發起成立,在城鄉社區開展為民服務、公益慈善、鄰里互助、文體娛樂和農村生產技術服務等活動的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對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具有重要作用。
2.加強黨的領導。推動城鄉社區黨組織加強對社區社會組織各項工作的領導,確保社區社會組織全面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沿著正確方向發展。推動建立城鄉社區黨組織與社區社會組織定期聯系制度,組織和協調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城鄉社區共駐共建活動。
3.負責社區社會組織培育建設試點項目落地點和基礎辦公室設施設備,做好項目工作執行方支持性工作。
4.派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及時掌握和了解試點工作進展,及時向鎮(街)相關領導匯報。
5.填報《社會組織培育建設試點工作項目信息表》(見附件1),在7月10日前報縣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股,郵箱:blshzz6636565@163.com,聯系人:童武斌,電話:6636565
(三)試點社區
1.與縣社會組織發展促進會深入調查研究,盡快摸清底數,掌握為民服務、公益慈善、鄰里互助和文體娛樂等活動的社會組織具體情況。共同制定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工作方案,爭取上級政府和當地社會組織力量和資源支持,發起成立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社會組織聯盟),推動社區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2.鼓勵社區黨員擔任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把符合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骨干培養發展為黨員,把社區社會組織中的優秀黨員吸收到城鄉社區黨組織領導班子中。社區社會組織黨組織應當結合自身特點開展黨組織活動,在業務活動中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團結動員社區群眾,嚴格落實“三會一課”等制度,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引導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四)縣社會組織發展促進會
1.按照試點項目要求、積極挖掘社區社會組織資源、培育和建設社區社會組織、提高項目試點社區社會組織能力、帶領社區社會組織積極投入到社區建設、社區助老、社區助殘、留守兒童服務、低保戶特困人員服務、社區文化、志愿服務、環境衛生、公共服務等方面,為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提供支持。
2.定期(每季度)向鎮(街)和縣民政局及時匯報工作進展和成果,整合社區社會組織資源參與鎮(街)開展各項民生和社會事業,共同推動基層社會治理。
3.試點項目工作結束后,形成促進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的新思想、新理念和新舉措,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創新經驗和模式,指導和推動全縣社區社會組織工作創新發展。
4.規范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完善資金管理措施,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強化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確保專項資金使用獲得最佳的社會效益。
附件:社會組織培育建設試點工作項目信息表( 鎮/街)
博羅縣民政局
2019年7月5日
、
附件
社會組織培育建設試點工作項目信息表
基礎信息 |
姓名 |
職務 |
電話 |
備注 |
分管領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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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街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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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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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選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