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況
博羅縣文化館新館建于2009年6月,遷至博羅縣文化藝術中心于2011年11月建成投入使用,2012年4月被中國文化部評定為國家一級文化館,2014年復評為國家一級縣文化館。
館舍總建筑面積5136平方,共三層,設有小劇場一個,座位170個,配備有燈光、音響、投影等一套,有2個會議室、2個展廳、15間培訓課室,鋼琴9臺、電子琴10臺,各種培訓設備較齊全。設有舞蹈班、電子琴班、書法班、國畫班、美術班、合唱班、作文班、曲藝培訓班、象棋班、圍棋班等。每年分春季少兒、成人班,暑期少兒班(暑期班2期),秋季少兒、成人班共4期,每期學員400多人次,每年文化進社區培訓共5期,每期學員50多人次。每年培訓學員1700多人次。設有1間老年活動中心,1間非遺展示廳。藝術展覽每年舉辦5期以上,實行全年對外免費開放和免費培訓。
在中華傳統文化教育方面,縣委宣傳部、縣文明局,將縣級道德總堂設在本館小劇場,每年舉辦各類講座10場以上,為培養文化藝術人才和提高全民文化修養作出了應有的努力。
二、館舍地址
博羅縣羅陽一路302號博羅縣文化館
三、服務項目
1、 免費開辦各類社會文化藝術培訓。
2、 免費開放活動廳室等文化設施。
4、 組織策劃和承辦各種群眾文化藝術活動、展覽。
5、 組織參加國家、省、市各級各項大賽。
6、 開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藝術教育活動。
7、 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申報及保護工作。
8、 指導我縣群文理論研究和文藝創作。
9、 指導館辦藝術團隊文化活動。
10、指導我縣各街道、社區文化建設和隊伍建設。
四、開放時間
全日開放 8:00-11:30 14:30—17:30
五、進場須知
1、服從管理,博羅縣文化館的活動室使用安排。
2、接受服務的群眾應與文化館工作人員應相互尊重,應與文化館共同協商場館使用。
3、接受服務的群眾應愛護活動室、衛生間等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
4、接受服務的群眾應節約用水、用電。離開活動室時應檢查照明燈、電風扇、空調是否關好。
5、接受服務的群眾應愛護活動室內的設備設施,未經許可不得在活動室使用自帶非音響類大功率電器,如因此造成文化館財物損失,須照價賠償;造成安全損失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六、內部機構
(一)行政組
1.負責協調各辦公室傳達文件工作;
2.書寫辦公室相關文書,匯總各組材料做好統籌上報工作;
3.做好會議室接待工作;
4.負責與物業公司對場館的安全、衛生指導和監督工作;
(二)美術攝影組
1.負責館內各類演出的舞美設計、制作、安裝等工作;
2.負責做好各類演出、展覽和免費培訓等攝影及照片整理上報工作;
3.做好展覽的作品維護等工作;
4.每年完成美術作品不少于3件參加縣級以上評選;
(三)活動策劃組
1.負責完成縣內廣場文化、節慶文化、校園文化、社區文化、企業文化、送戲下鄉和各類藝術賽事等活動的策劃、組織、實施、聯絡、輔導等工作;
2.負責各類演出和藝術賽事活動的統籌,上報工作;
3.全年外出輔導不能少于40課時;
(四)培訓輔導組
1.負責免費開放的策劃、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免費藝術培訓每期招生方案、招生廣告、對外宣傳資料撰寫工作;
2.積極配合局婦委會做好館婦女小組的各項工作;
(五)舞臺組
1.負責館內所有燈光音響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等工作;
2.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及館內交辦的各類會議,文化活動等燈光音響的各項工作;
3.負責館內自來水和電保障維護工作;
(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辦公室
1.貫徹執行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計劃和工作規范;
2.負責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心的日常工作;
3.組織實施和指導開展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認定、申報、保護和展覽、宣傳、推介及交流傳播工作;
4.對鎮(村)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七、服務咨詢
電話: 6293412
E-mail: blwhg@126.com
文化館網站:http://whg.boluo.gov.cn/index.asp
八、其他說明
文化館所處的地理位置交通便利、標牌醒目。
歡迎來到文化館,參加文藝活動、查詢文藝信息、感受熱忱的文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