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廣大黨員、干部、群眾:
為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垃圾、秸稈露天禁燒工作,及時處置并嚴厲處罰垃圾、秸稈露天焚燒行為,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增強老百姓藍天幸福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博羅縣人民政府關于嚴禁露天焚燒行為的通告》等相關法律、文件規定,現對焚燒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向社會廣大群眾征集露天焚燒的線索,實行有獎舉報,公告如下:
一、舉報范圍
對全縣范圍內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枯草、樹枝落葉、垃圾、工業廢料等各種產生煙塵污染物質行為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已熄滅的火點以及因祭祀、雷擊、山火、輸電設備老化等原因造成起火的,不納入有獎舉報受理范圍。
二、獎勵辦法
對發現露天秸稈焚燒行為的,通過舉報電話進行舉報,舉報焚燒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屬第一次舉報的由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一次性給予舉報人800元獎勵,屬第二人舉報(符合焚燒尚未停止)的由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一次性給予舉報人500元獎勵,以手機微信轉賬、銀行轉賬或現金支付等方式于5個工作日內兌現給舉報人。
三、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0752-6733882
微信公眾號:博羅城管執法通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止。
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