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明城市復檢的關鍵時刻,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根據“創文”精神,依照《惠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在8月30日上午依法開展對整改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清單進行清理整治。
本次戶外廣告整治工作整個過程都在有序地進行,分別對商業東街、桃園路、中園五路、桃園路、北門路、北環路的與城市文明形象不符的戶外廣告進行集中拆除。
面對時間緊迫、任務艱巨,我局監察隊執法人員都全力以赴、齊心協力地完成整治工作,力求做好創文復檢的準備工作。行動中,我局派監察隊聯系各戶外廣告權屬人進行初步調查統計,宣傳各項政策,下發《責令停止(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為依法拆除、文明拆除做好充分準備工作,面對勸阻不聽的權屬人以宣傳教育為主,嚴格執法為輔,增強權屬人的規范意識,堅持杜絕違法設置戶外廣告行為。
由于前期準備工作扎實,宣傳到位,組織保障有力,這次戶外廣告整治工作取得較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