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博羅縣人民政府關于鎮街道實行綜合行政執法的公告》博府〔2020〕24號要求,縣城管執法局領導班子親自帶隊,組織局法規股和執法大隊業務骨干,對第一批綜合行政執法權下放的十七個鎮街,全面開展城管領域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和調查研究。
經過兩個多月時間的走訪,指導組發現十七個鎮街領導班子對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都高度重視,綜合行政執法場所、設施設備、交通工具等已基本配備;機制和工作架構已搭建完成,執法人員的配備也基本能達到開展執法的要求。但仍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由于鎮街的執法隊隊長基本都是新履職,對鎮街綜合執法工作才剛剛開始了解,業務知識和指揮調度能力還需進一步提升。
二、各鎮街執法工作積極不一致。有的做的熱火朝天,能有效推進鎮街城市化管理工作。有的鎮街還畏首畏尾,不敢開始執法。
三、個別鎮街執法業務學習的熱情不高,缺乏危機和責任意識,誤以為少做少錯。
調研過程中,指導組對各鎮街辦理的案卷進行了查閱,指出并糾正案件辦理存在的問題,并對鎮街提出的問題一一作出解答,認真記錄了鎮街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為下來進一步加強對鎮街綜合執法的指導培訓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