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6日下午,接縣司法局通知,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派出法規股工作人員參加了縣住建局組織的“住建系統兩平臺行政執法錄入工作協調會”。
會上,縣司法局副局長陳慶輝同志就召開此次會議的主旨作了說明,強調縣主要領導在“兩平臺”(指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和行政執法監督平臺)推進工作上作了重要指示,要求我縣行政執法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平臺數據錄入工作,實現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全部事項入平臺,全面推進執法信息化,監督信息化工作。目前,縣住建局做了大量的行政檢查工作,但數據錄入情況不盡理想,能否盡快完善事項認領,確保行政執法工作能及時錄入平臺。
縣住建局領導作了發言,說明了縣住建局在“兩平臺”錄入工作上的遇到問題是,2020年,縣住建局的全部行政處罰事項已按照機構改革要求劃轉至縣城鄉管理和城鄉執法綜合執法局,而“兩平臺”錄入行政檢查,必須在認領政務服務事項(包括行政處罰)的基礎上才能進行行政檢查的錄入。而政府服務事項系統,在初期是不能縣住建局和縣城管執法局同時認領相關事項的。導致縣住建局一直無法錄入行政檢查事項。
縣城管執法局法規股股長發言時指出,依據國務院行政許可和行政監督管理的相關文件精神,行政機關應當緊記“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十二字方針。而且無論從縣住建局“三定”方案,還是市委市政府關于住建局和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的工作分工的相關文件規定,都說明了縣住建局應當履行好行政許可相關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和日常監督檢查的問題。現實也確實是,縣住建局做了大量的行政檢查工作,但卻沒有錄入“兩平臺”,導致工作未有信息化記錄。如果“政務服務網”或者“兩平臺”系統在縣住建局事項認領和行政檢查錄入上存在問題,應該和系統管理員進行溝通協調,商討解決方案,進而完善縣住建領域行政檢查如實錄入“兩平臺”的工作。
會議過程中,縣住建局領導立即致電縣政務數據局業務工作人員,確認政務服務平臺目前已能實現兩個單位同時認領同樣的事項。這也意味著縣住建局只要從過去劃轉到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的行政處罰事項中,梳理出目前縣住建局已實際開展的行政檢查事項,并予以認領,就可以實現日常行政檢查錄入“兩平臺”。得知情況后,縣城管局法規股股長,立即為住建局提供了相關行政處罰事項清單。
會議最后,縣住建局還就行政管理中遇到的需要對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降低資質”該如何開展工作等問題和縣城管執法局進行深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