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案件(城管領域)辦理能力,嚴格規范辦案程序,提高辦案水平,保障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城管領域)有序推進,了解掌握博羅縣當前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實際情況,10月11日,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法規股帶領股室人員到公莊鎮聽取了綜合執法隊反饋執法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并開展針對性指導。
一、鎮街在綜合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鎮街對自身的權責邊界理解不夠清晰。對權責部門及其他部門權責界限認識不清,遇到不屬于自己的權責移送工作不夠熟悉;對行政處罰的適用對象不明確,不了解哪些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違法者是自己的處罰對象;職能下放后未能及時接住,辦案程序不夠完善。
(二)執法隊伍人員素質有待提高。現有人員中懂法律法規和行政執法業務知識的法律人才較缺乏;執法人員存在對建筑垃圾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理解不夠透徹的情形。
(三)在辦理隨意傾倒建筑垃圾案件的過程中,對車輛裝載的渣土不清楚如何確定為建筑垃圾。缺乏擁有專業技術水平能力的人才,不能有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尋找專業部門對建筑垃圾予以認定。
二、我局結合實際提出的具體指導意見
(一)針對車輛裝載的渣土難以認定為建筑垃圾的問題。建議發函給生態環境部門,協助派出人員對車輛裝載的渣土予以認定,出具鑒定書。若認定為建筑垃圾,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若不認定為建筑垃圾,則應當解除車輛扣押,盡快結案。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升辦案能力。建議鎮街積極開展執法知識學習,多措并舉提高執法水平,在發現和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增長知識、提升能力,不斷提高辦案人員發現問題的能力、組織協調的能力、剖析案件的能力,確保辦案質量,嚴格按照法律要求,嚴格遵守執法程序,堅持依法規范辦案,并在執法辦案中展示城管執法人員素質,展現城管執法隊伍形象。
(三)認真領會權責清單,明確職能職責。建議公莊鎮仍需以縣政府公告下放的權責清單為基礎,堅持權責統一,有權必有責的原則,組織專門人員對權責清單進行完善厘清,明確行政職權事項。
在調研指導過程中,我局還就市城管執法局《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基準》作出詳細說明,指導鎮街及時依據《惠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開展執法。
通過本次調研指導工作,我局全面了解了鎮街行政執法工作現狀,明晰了推進賦予鎮街行政執法權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為規范基層行政執法行為打下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