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對重點案件的指導力度,切實發揮辦案指揮棒作用,促進鎮街執法辦案規范化、科學化,推動案件查辦工作提質增效。2023年10月16日,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法規股代表我局前往長寧鎮,對羅村建筑垃圾處置案件開展指導和監督工作。
目前,該案公安機關已初步調查完畢,檢察院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于涉案個別當事人沒有達到刑事追訴標準,依法應交由長寧鎮就其行政違法行為展開調查。
我局針對長寧鎮執法隊在調查該案遇到的問題積極開展指導和監督工作:
1、要求長寧鎮執法隊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深入分析,準確認定當事人;
2、對該案如何充分收集證據進行了說明;
3、對調查過程中發現涉及跨市轉移建筑垃圾行為時證據如何固定,怎樣按程序移送我局進行指導。
在監督指導過程中,我局還就物業小區違法搭建構筑物執法作出詳細說明,指導鎮街及時依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開展執法,縣政府下放“權責名稱”中包含“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的行政處罰”,相關行為違反了《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六條和《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廣東省物業管理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均需轉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方可開展執法工作。建議長寧鎮深入領會縣政府公告下放的權責清單,準確運用法律法規,嚴格規范適用自由裁量權開展執法。
通過本次監督指導工作,我局深入了解案件情況,及時疏通鎮街辦案堵點,傳授辦案理念和查辦技巧,為鎮街辦理城鄉管理領域案件提供有力指引,實現鎮街辦案質量和效率雙提升。
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