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關于印發2024年度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供企函〔2024〕231號)《惠州市供銷合作聯社關于印發2024年度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惠市供發〔2024〕19號)文件精神,現公開遴選博羅縣2024年省供銷社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主體,公告如下:
一、實施內容及要求
(一)目標任務:按照《惠州市供銷合作社2024年度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具體要求,2024年,在博羅縣投入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補助資金共188萬元。通過實施農業社會化服務,實現以下目標任務:實施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任務面積不少于3萬畝;整村推進實施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項目的行政村不少于1個;實施農業生產全程托管的糧食作物單產要高于當地平均單產。
(二)服務作物種類及面積。重點圍繞水稻、玉米、馬鈴薯、甘薯、甘蔗、油菜等糧油作物開展社會化服務,同時選擇部分地區開展水果、茶葉、蔬菜等區域特色經濟作物社會化服務。糧食作物重點支持集中育秧、機插機拋機播、統防統治、施肥、秸稈處理、烘干等環節。
(三)各環節面積系數計算。實施主體完成面積按照社會化服務“耕、種、防、收”各環節面積系數加權計算得出,計算公式為:A=0.36A1+0.27A2+0.1A3+0.27A4(A為項目績效任務面積,A1、A2、A3、A4分別為耕、種、防、收各環節服務面積。資金補助時按項目績效任務面積A計算補助面積,無需拆分到單獨環節面積計算補助面積)。不屬于“耕、種、防、收”的服務環節,可根據市場價格折算服務系數,計算方法為:該環節服務系數=該環節市場價格/“耕、種、防、收”4個環節市場總價格,每畝各環節系數總和超過1的按1計算。
(四)資金補助標準和方式。單季作物按照每畝不高于1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原則上補貼額度不超過服務總費用的30%。項目資金補助給遴選確定的實施主體,由實施主體在服務合同中明確補助服務對象的金額,可在最終收取服務費用時直接扣減補貼金額。實施地區供銷社安排服務小農戶的補助資金或面積占比應高于60%,服務單個規模經營主體享受項目補助資金總量不得超過10萬元。
本次中央財政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補助,不可與中央財政同類資金疊加使用,同一地塊同一服務環節每造只能補助1次,不得在農業農村部門和供銷部門重復領取補貼。
二、申報條件
項目實施主體為供銷合作社控股的社有企業、基層供銷合作社等社會化服務組織,實施主體應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N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
?。ǘ┚哂修r業社會化服務實施經驗,原則上從事農業社會化服務兩年以上;
(三)擁有或能調配與其服務業務范圍、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農業機械設備、技術人員以及其他基礎條件,確保項目能夠順利實施;
(四)在農民群眾中享有良好的信譽,其所提供的服務在質量和價格方面受到服務對象的認可和好評;
?。ㄎ澹┠軌蚪邮芄╀N合作社、農業農村部門等管理部門的監管;
(六)必須已納入省供銷社實施主體名錄庫。
三、申報材料要求、受理、評審和結果公示
(一)申報材料要求:服務組織按照要求如實填寫《博羅縣2024年省供銷社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申報材料》,并提供營業執照、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技術人員資格證、開展服務的業績、設施設備的資料及圖片、公司信用報告等佐證材料,統一使用A4紙彩色打印,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3份,按要求蓋章后,一并將蓋章后的電子版提交至我社?!俄椖可陥蟛牧稀窐邮皆斠姼郊?。
?。ǘ┥陥蟛牧鲜芾頃r間:各服務組織請于2024年8月23日16:30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報送到博羅縣供銷合作聯社綜合業務股,逾期不予受理,電子版材料需在截止時間前發送至郵箱gxsywg@boluo.gov.cn。
(三)評審和結果公示:由博羅縣供銷合作聯社根據申請情況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擇優選取項目實施主體,并于9月30日前將評審結果在博羅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四、其他
參與單位須對提交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對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截留、挪用專項資金,不按規定使用專項資金等行為,視情節輕重采取通報、撤銷補助項目、追繳項目補助資金和5年內取消申請資格的處理,并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撓等耍宏悥|,聯系電話:0752-6629095)
附件:博羅縣2024年省供銷社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申報材料(樣式).docx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