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關于印發〈2023—2025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示范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粵供科函〔2023〕167號)和《關于下達2024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示范體系任務清單和補助資金的通知》(粵供企函〔2024〕285號)要求,我社于2024年11月1日在政務網發布了《關于公開遴選博羅縣2024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示范體系項目實施主體的公告》。
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即從202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我社共接收到1家單位提交的符合公告規定申報條件的申報材料,該單位為惠州博羅供銷博禾農業科技服務有限公司。此后,該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完成了改組并更名為博羅縣社村合作農業有限公司。經過我社的再次審核確認,博羅縣社村合作農業有限公司(原惠州博羅供銷博禾農業科技服務有限公司)仍然符合公告規定的申報條件。
經我社研究,確定博羅縣社村合作農業有限公司為博羅縣2024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示范體系項目的實施主體,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6日。凡對上述選定的機構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請用實名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期內向博羅縣供銷合作聯社反饋。(聯系人:鄧瑾,聯系電話:0752-6629095)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