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關于下達2025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示范體系任務清單和補助資金的通知》(粵供企函〔2025〕145號)要求,我社于2025年6月20日在政務網發布了《關于公開遴選博羅縣2025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項目實施主體的公告》《關于聘請博羅縣2025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項目防控效果監測第三方機構的詢價函》及《關于聘請博羅縣2025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項目管理和評審服務機構的詢價函》。
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即從2025年6月20日至6月27日,我社共接收到1家單位提交的實施主體申報材料;3家單位提交的防控效果監測第三方機構報價材料;3家單位提交的管理和評審服務機構報價材料。
經我社黨組會議研究,確定博羅縣社村合作農業有限公司為博羅縣2025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實施主體;廣東省農業科學院植物保護研究所為項目的防控效果監測第三方單位;惠州市弘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為項目的管理和評審服務機構。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1日。凡對上述選定的機構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請用實名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期內向博羅縣供銷合作聯社反饋。
(聯系人:鄧瑾,聯系電話:0752-6629095)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