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關于市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
來源:惠州日報
技改項目終止 扶持資金全退
我市出臺文件強化市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監管
我市出臺文件強化市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監管
我市日前出臺 《關于市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
《管理辦法》提出,項目單位收到技改專項資金后,要專款專用,并按國家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財務處理和會計核算。技改項目實施過程中因故變更或中止時,項目單位須在10天內提出申請報告,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市財政局作出具體處理意見后,按意見執行。終止技改項目,項目單位須全額退回扶持資金。
各縣(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財政局,承擔對項目實施和專項資金使用監管責任;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開展審計,出具審計意見,督促項目單位進行整改;市財政局按照有關規定對項目實施情況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專項資金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
(據市經信局網站信息 田鐵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