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廣東省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
來源:惠州日報
廣東率先啟動國有林場改革
國有林場劃分為公益一類和二類事業單位
國有林場劃分為公益一類和二類事業單位
新華社廣州11月11日電 記者從廣東省林業廳獲悉,《廣東省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日前獲批并實施,廣東在全國率先全面啟動國有林場改革。根據《方案》,國有林場明確劃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的事業單位,對國有林場職工不采取強制性買斷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崗分流,以確保職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廣東共有國有林場217個,國有林場林地面積為1117.2萬畝,占全省林地總面積的7%。職工總人數31598人,其中在職9721人。
廣東省林業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長期以來,國有林場存在功能定位不清、管理體制不順、經營機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發展陷入瓶頸等問題,推進國有林場改革勢在必行。此次改革,將圍繞保護生態、保障職工生活兩大目標展開。
《方案》明確,堅持國有林場改革的公益性取向,將國有林場主要功能明確定位于保護培育森林資源、維護國土生態安全和提供生態公益服務;理順國有林場管理體制,落實國有林場法人自主權;推進國有林場事企分開,國有林場所從事的經營活動實行市場化運作,組建經濟實體,將經營活動交由經濟實體負責;實行最嚴格的國有林場林地和林木資源管理制度,對外出租的國有林地林木合同到期后不再續約,鼓勵有條件的國有林場通過平等協商等方式提前收回已出租的林地林木。
《方案》要求完善職工保障機制,按照內部消化為主原則,多渠道解決就業,對國有林場富余職工通過購買服務、職業技能培訓等途徑進行有效安置。不采取強制性買斷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崗分流。確保改革前編制內退休人員養老待遇不低于原有水平。
今年初,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有林場改革方案》和《國有林區改革指導意見》。據介紹,《廣東省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9月17日獲國家發改委、國家林業局聯合批復,是第一個省級國有林場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