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經信局了解到,《惠州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后獎補實施細則》出臺,從2015年起,通過財政預算安排,從完工下一年起連續3年內,按企業技術改造對財政貢獻增量額度中除省級分成部分的60%以獎代補外,市級、縣級分成部分也按60%對企業進行事后獎補。
事后獎補不超過企業技改固定資產投資總額
《細則》規定獎勵標準為:從2015年起,通過財政預算安排,從完工下一年起連續3年內,按企業技術改造對財政貢獻增量額度中除省級分成部分的60%以獎代補外,市級、縣級分成部分也按60%對企業進行事后獎補;企業技術改造后對財政貢獻增量額度以企業技術改造后主體稅種稅收額(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合計,下同)相對于基數的增加部分為依據;以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完工前一年主體稅種稅收額為基數;事后獎補資金=(企業申請獎補當年稅收-基數)省級分成部分×60%+(企業申請獎補當年稅收-基數)地市級分成部分×60%+(企業申請獎補當年稅收-基數)縣級分成部分×60%;企業獲得事后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企業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總額。
《細則》規定獎勵年限為:從2015年至2017年,項目完工的下一年度開始連續3年,企業每年均可申請事后獎補資金(包括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完工的項目)。
市經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企業都很關注省、市采取的技改項目事后獎補政策,技改項目新增地方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省里面的60%,地級市的50%,縣里面的40%,在未來上繳的地方稅收里面返回給企業。除省補助60%外,惠州直接就是“兩個60%”,等于說企業做技改項目后,新增稅收地方留成部分,在惠州60%都會返回給企業,這在全省來說獎勵力度是最大的。
今年推動350家規上企業技改
《細則》提出,獎補對象為在惠州市轄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誠信經營、依法納稅,按照粵府辦〔2014〕51號和惠府辦 〔2014〕38號文要求開展技術改造且取得新增財政貢獻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獎勵條件為:項目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2011年修訂)》和《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指導目錄(試行)》,實施地在惠州市轄區內,取得廣東省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備案證;項目單位須登錄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監測系統進行項目備案和事后獎補申請等,并通過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組織的完工評價;項目已進行完工評價。完成技術改造時間的認定,以項目完工評價合格的時間為準;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取得新增財政貢獻。
該負責人介紹,2012~2014年,我市分別完成工業技術改造投資76.8億元、110.9億元、160.8億元,規模三年翻一番;去年完成技改投資332.19億元,再次翻番。這一數字超過同期國內大多數城市。今年力爭推動350家規上工業企業實施技改。
(記者田鐵流 通訊員陳毓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