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實行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主要原則包括:
(1)資源公有原則。堅持自然資源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
(2)物權法定原則。堅持按照法律規定,確定自然資源的物權種類和內容,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3)統籌兼顧原則。在現有自然資源管理體制和格局的基礎上,為相關改革預留空間,做好銜接,逐步劃清集體所有、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不同類型自然資源之間的四種邊界。
(4)堅持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在不動產登記的基礎上,構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體系,實現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與不動產登記的有機融合。
?。?)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發揮政府科學宏觀調控和有效治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