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縣性社會組織:
為規范我縣社會組織,改進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博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博羅縣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博府辦函〔2018〕4號)和民政部《社會組織抽查暫行辦法》有關要求,進一步落實部門事中事后監管職責,做好,經研究決定,縣民政局近期開展2019年度全縣性社會組織“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和方式
(一)檢查時間: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檢查方式:現場檢查、聽取基本情況介紹和材料核查等。
(三)聯系方式:縣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股 6636565;聯系人:童武斌。
二、抽查名單
經隨機抽取16個單位為檢查對象,名單見附件1.
三、檢查人員組成
執法名錄庫中隨機抽取執法人員組成檢查小組,見附件2。
四、檢查內容
(一)是否存在涂改、出租、出借《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者出租、出借社會團體印章、民辦非企業單位印章的行為;
(二)是否存在超出其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進行活動的行為;
(三)是否存在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的行為;
(四)是否存在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行為;
(五)是否存在設立分支機構的行為;
(六)是否存在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的行為;
(七)是否存在侵占、私分、挪用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產或者所接受的捐贈、資助的行為;
(八)是否存在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行為。
四、檢查對象需準備材料
(一)社會組織登記證書、章程原件;分支機構相關資料;
(二)工作總結及財務報表;
(三)社會組織機構設置及負責人職責分工情況說明;
(四)各項規章制度;
(五)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程序或相關會議記錄;
(六)其他與檢查有關的資料。
五、其他事項
檢查對象如對隨機抽取的執法檢查人員中存在應依法回避情況的,應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向縣民政局提出,由縣民政局審核后按程序遞補執法檢查人員。
博羅縣民政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