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娛樂場所
抽查依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娛樂場所管理辦法》
抽查主體: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
抽查內容:歌舞娛樂場所播放、表演的節目含有禁止內容,使用的歌曲點播系統連接至境外曲庫,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未成年人,擅自變更場所使用的歌曲點播系統;游藝娛樂場所設置未經文化主管部門內容核查的游戲游藝設備,擅自變更游戲游藝設備;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抽查方式:現場檢查
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抽查依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抽查主體: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
抽查內容: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擅自停止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未懸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標志;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記錄有關上網信息;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網絡地址或者終止經營活動,未向文化行政部門辦理有關手續或者備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抽查方式:現場檢查
三、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游泳)場所
1、有無變更相關場所建筑設施游泳池壁及池底光潔、不滲水、呈淺色游泳池壁及池底的建筑質量符合國家建筑規范要求,并有合格證明游泳池四周鋪設有防滑走道,其地表面的靜摩擦系數不少于0.5,游泳池水面光照度不低于80lx,更衣室與游泳池中間的走道地表面的靜摩擦系數不小于0.5;有廣播設施人員出入口及疏散通道符合建筑規范和消防規范,并有合格證明。
2、池面有明顯的水深度、深淺水區警示標識,或標志明顯的深、淺水隔離帶
3、淺水區水深不超過1.2m
4、面積2000㎡以下至少2個,2000㎡以上(含2000㎡)至少4個出入水池扶梯
5、游泳池內排水口設有安全防護網
6、沉淀吸污設備或自動水循環過濾、消毒、吸底設備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合格證明
7、開放夜場有足夠的應急照明燈
8、面積250㎡以下(含250㎡)至少2個,以上每增加250㎡及以內增加1個救生觀察臺(需符合GB19079《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游泳場所》的要求)
9、救生觀察臺高度不低于1.5m
10、有救生圈、救生桿和護頸套等救生器材(需符合GB19079《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游泳場所》的要求)
11、有急救藥品、氧氣袋等急救用品
12、嬉水池內的設施設備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合格證明
13、在醒目位置懸掛社會體育指導員(游泳)、游泳救生員的姓名、照片、職業資格證書編號等信息
14、在醒目位置懸掛“游泳人員須知”、“嚴禁跳水”、“嚴禁追跑打鬧”、“防滑”、“佩戴泳帽”等必要的安全警示
15、在醒目位置懸掛溺水搶救操作規程及溺水事故處理制度等
16、經營場所使用權或使用權證明及復印件
17、社會指導員、及救生員職業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18、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書面材料(深水游泳合格證驗證制度、溺水搶救操作規程、溺水事故處理制度、救生員定期培訓制度以及治安保衛、安全救護、衛生檢查、設備維修、人員服務崗位責任制度等)
1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