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鄭健偉,性別:男;住址:廣東省博羅縣楊村鎮耀潭村委會地塘頭小組;身份證號碼:4413221998*******3。
博羅縣水利局于2019年9月16日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水行政處罰決定書》(博水行罰字〔2019〕第03號),因在博羅縣楊村鎮耀塘村委會地塘頭小組未找到當事人,且無法與當事人取得聯系,無法采取其他方式送達,因此依法向當事人公告送達了《水行政處罰決定書》(博水行罰字〔2019〕第03號)。因當事人至今尚未履行:1、沒收違法所得4000元;2、罰款人民幣五十萬元(¥500000.00元)的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現催告當事人自覺履行。因在博羅縣楊村鎮耀塘村委會地塘頭小組未找到當事人,且無法與當事人取得聯系,無法采取其他方式送達,因此依法向當事人公告送達《履行水行政處罰決定催告書》博水行罰催字〔2019〕第03號,內容如下:
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水利局
2020年12月28日